呆呆地望着窗外,路人不多,车辆三三两两停在路边,路边的店铺凌乱有致地经营着,不知路名,扔在哪个城市的某个城镇里面,几乎这类景象都无二致。 每次,坐在车里飞驰而过,脑子里总会略过,谁的车停在此处,谁没有在我刚好路过的一瞬间,开门出来,微笑着和声细语地对电话那头说着啥… 由此,我是不是错过了谁,是不是那个和我长的无二致的孩子,无论男女,喜欢一切我所喜欢的,挑选一切我所喜爱的,也会同我一般耍小性子,也会同我一般嘻嘻闹闹,同我一般纠结写作继续不下去...
世界那么大,怎么会只有一个我,在我不知道的某个角落,一定存在同我一般的人也在找我,我要想尽办法在有生之年,让他或她找到我,从此不再孤寂。目前,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不停歇写作,把这个我点点滴滴的思路写下来,或许有一天,另外一个我会看见。
乘着周末,没有拉快进,看完了悬疑片,《你好,疯子》。这个是讲一个人精神分裂,好多个人格集聚一起搞笑又悲哀的故事,最后主人格悲情完胜其他附属人格的故事,结果在发现彩蛋后,有一股绝望莫名升起,更加点赞了这部片子。虽然确实和《致命ID》故事主线相仿,但是这么演起来也并没有很大的硬搬照抄的违和感。
怎么让正常人证明自己是正常的?这绝对是个很大的困扰。首先正常人的定义是什么样的? 怎么样才算是一个正常人?白天能好好工作,下班能安全启动车子正常行驶上回家的路,还能给家人做晚餐,做家务,和人言笑闲聊,这样算是正常人吗?
今天没有吃药,触笔了这个话题。 《你好,疯子》里面说有精神病的人,是不会承认自己有病的。不晓得反推理是否经得起。是不是因为一直下雨,不见太阳的关系。
前几日看到两个半句话,如果我不曾见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忍受黑暗。找了来,一首特别唯美的诗,美国女诗人狄金森的《Had I not seen the Sun》。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照耀得更加荒凉
读完是不是有犹如冬日里暖暖的太阳照耀在了身上,不睁开眼睛继续恣意沐浴着阳光。
亦是因为周末,又陪小朋友看了一遍《头脑特工队》,2016年最了不起的动画片,起因是听了Docter 魏的家庭宝典,小朋友看得津津有味之余,被调侃说,你就是让厌厌做了头脑队长。没有反驳,确实厌厌亦或是怒怒经常跳出来,不然就是忧忧充斥着我的大脑。工作、生活的压力,在奔四的年龄里日渐增长,在没有平衡好有限的精力和耐心分派在必需的人事物上,就成了让人疲倦的状态。
还翻过另外一本关于疯子与否的书,《疯子向左天才向右》,有些篇章,选择断然跳过,因为那些词句段然和我脑海生层的一些东西,只是我不知道要用这些言语来表达,只是某一天,突然在一个陌生的作家的文字里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从而更了解我自己。
如同看秋微的《女少年》里的那些事儿,因为此曾相似,所以如此喜欢,缘来是不是能说只是喜欢自己。大概说,气味相投的人终究会相遇,其实是不然的,因为有时空的错位,时间和空间,这两个轴如果没有很好的缘和德莱圆满,是无法相遇的。
相遇,是多么的美好。哪怕是雨纷纷,灰蒙蒙的黄昏,抬头遇见了错乱有致的树枝茂盛得在往上天挣扎,树枝间互相交错,又一致向上,心里生起一股莫名的感动。
脑子里闪出一个诗句,人生如若初见,相遇的美好是不是也是那一刻的事情,奢侈就是一直希望“若初见”。相遇,在这里是泛指,而不是纯指爱情,也有友情。有人说,相遇了,相知了,而后又相离了,不用悲伤,那只是两个灵魂的某一个发现一个不再有趣,或是找不到相惜的感觉了,离开是最好的解脱。
今天遇见好多陌生的人,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又到另一个,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戴着手串,说话铿锵有力,眼睛炯炯有神有人的小个子男人,头戴一顶狮子国际慈善协会的帽子,Lion,他说去年他们分队去了泰顺救灾,4天4夜在车里,只能吃饼干。满满的感动和敬佩油然而生,但愿这个满满的正能量能拂去些悠悠。
安。
2017年3月21日
真是奇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