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一小学女生校内遭受4名男生性侵”:被害女生13岁,侵害者是两名11岁和两名12岁的男生。
通过6月6号“蓝田宣传”,针对该事件发表的情况说明,梳理下事件的大概脉络:
①5月27号下午课间休息时,女孩被4名男孩在男生厕所侵害,随后女方家长报案;
②5月28号,4名男生由公安机关送往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并对受害女孩加强心理疏导,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③蓝田县教育局对该校进行整顿教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分。
看到这种新闻事件时,心里除了愤怒,更多的是沉重。
实在不敢想象这种事情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未成年人身上发生。
我们到底该向谁问责?
2020年4月14号,安徽宣城,10岁女孩杨某失踪,后经警方侦查破获,女孩已遇害,而凶手却是女孩13岁的堂哥杨某。
2019年10月20号,大连一名11岁女孩被害身亡,被找到时,发现女孩身中7刀,满身都是血和伤,裤子被褪到一半,早已没了呼吸。
而事发地距离女孩的家只有百米远的样子,凶手是13岁的未成年男孩蔡某。
这些能被报道出来的案件,都只是未成年犯罪记录中的冰山一角。
而当类似的事件一次次的被披露出来,呈现在大众面前时,除了感慨,愤怒,更多的是无力感。
不禁想问:到底是什么让这些本该是单纯无邪的孩子们,成为一个个可怕的“恶魔”?
还记得2018年,上海迪士尼发生的“打人”事件吗?
当时新闻视频一出来,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因为它彻底刷新了人们对“熊孩子”和“熊家长”的认知。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一孩子,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的摸了一位姑娘的屁股。
于是,姑娘就说了小男孩几句。
谁知,却引来了孩子家长的不满,随即对姑娘动起了手。
而让人毁三观的是,家长打骂过程中所说的话:我孩子才8岁,摸你一下怎么了?你的屁股没被人摸过吗?
这样的事情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孩子的无礼,而是家长的纵容。
这种以保护为出发点的“纵容”,到最后其实就是一种罪恶的源泉。
有人说,孩子就是一张白纸,父母就是画师,而这张白纸最后会呈现出什么样水准的画,全在于父母的用心程度。
一个犯罪的未成年孩子,父母难道不也是参与其中的刽子手吗?
“子不教,父之过”,这是我们从小就学的道理。
别等某一天让自己成为助推孩子犯罪的”帮凶“。
央视一姐董卿曾说:我们希望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让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一个孩子在年少无知时,对他人造成不可饶恕的伤害,一定和家长,和家庭的整个教育方式有的关系。
所以,请从小给孩子一个正面的教育引导。
这是为自己,为孩子,也为他人。
别让我们的保护,成为孩子犯罪的“保护伞”
蓝天小女孩事件中,最后的处罚结果是对该学校的一批老师和领导做了相应的处分:
l 对该校点负责人予以撤职处分;
l 对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
l 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而四名犯罪男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对于这种事情,到底是学校的失职,还是家长的失责?
而孩子本身呢?
难道到最后,法律对未成年的保护,反而成为了他们为所欲为,对他人实施犯罪的保护伞?
法律对我们孩子的保护,反而成了他们有恃无恐的“纵容”和“放任”?
不禁想起看到的赤裸裸,却辣人眼睛的一句话:我未成年,我怕谁!我杀人不犯法。
人性的“恶”,在这里会让人一阵阵的毛骨悚然。
在生活中我们到底要怎样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
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每一个成年人该肩负的一份任重而道远的责任和义务。
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让“保护孩子”根植于每一个人的心中,作为我们每一位成年人一生都该执行的一项长久的任务。
尤其是女孩子,我们有必要让她们从小就要懂得自己天生就有性别上的弱势,保护好自己是一生都得做的事。
让每一个孩子都明白做人的道理和底线,懂得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感情,敬畏每一条生命,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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