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文章:《小说月报》副主编徐福伟告诉我们:小说的内容要来源于生活,要具备生活的真实性,不能纯粹是虚假的、胡编乱造的。我们要的是自然的而非生硬的写作。我觉得写小说要有丰厚的生活的阅历,并且人生的情感体验也一定要达到某种深度,写出来的作品才能直击人心。作家的创作过程实际上是梳理自己生活经验的过程,要有对生活的感动感悟在沉淀之后的深度开掘,这样写出来的作品和塑造出来的人物才能够打动人,甚至让读者觉得也经历过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生,这就是情感上的共鸣。
看到徐主编写的这段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因为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前段时间正在学习写小说,第一篇小说《回不去的故乡》发表在《文笔精华》杂志上了。我本打算这学期要把《荷花》这篇小说写好,以我为原型,可是我觉得自己文笔不行,写不好,再加上我自己的人生经历很坎坷、太悲哀,写着写着我以前遭受的痛苦感又回来了,心情不好了,我感觉很伤感,我就停下来了。
有好朋友说我的故事和经历比有的电视剧里的还曲折、感人,属于励志型的。我是一名快奔5的中年妇女,我的经历曲折又感人励志,我写出来一部分了,我争取放暑假前能把它写好,我写好后,再想请人帮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