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包是一只狗,准确点说,是一只纯种的3个月的萨摩耶。
萨摩耶都很白,像一团棉花糖。豆包更是胖嘟嘟的,憨态可掬,引来不少朋友围观。豆包对此,并不以为然,满屋子撒欢儿地跑,咬咬朋友的裤腿,在沙发下面撒泡尿,把我们对他的围追堵截当作一场丛林游戏。
初来乍到,作为一个3个月大的狗宝宝,豆包表现出了萨摩耶高贵血统的矜贵和黏人功力。笼子被自己弄脏了,不开心,哽咽几声,让男友帮他清洗;睡觉的毯子被尿湿了,不开心,哀嚎几声,让男友帮忙换新。晚上睡觉也不安分,要让男友给他留着小灯,守在身边,抚摸着才肯入睡。
前一秒怨声载道的男友,在看到豆包俊朗的脸廓,双眼皮眼睛里忧郁的神情和耷拉下来的耳朵,便又被瞬间萌化,只能任劳任怨地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豆包最爱的是男友,经常跟在男友身后,扭着肥肥的屁股,上蹿下跳。豆包最怕的就是乐乐。乐乐是男友的室友,对都豆包充满好奇,经常抱着豆包去外面玩,顺便吸引几个漂亮姑娘;在豆包睡着的时候晃醒他,和豆包聊天。每每看到豆包没睡醒睁不开的眼睛,或者看到乐乐时下意识地躲闪,我就暗自发笑。
豆包很聪明,在男友的极力示范下,豆包学会了爬楼梯。之后,男友每天吃完晚饭都带着豆包下楼遛弯,向我展示他教给豆包的新技能。但豆包的腿实在太短,稍微高的台阶就下不去,下台阶时总是笨拙地在后腿下来时,踢到自己的前腿,于是便一脸幽怨地望向男友,求抱抱。
除了乐乐,豆包最怕的就是去医院。打完虫的豆包一身乱糟糟的毛,得用毯子裹着抱回去,这时候他绝不肯走路,全身的细胞都表达着“我都这样了,你还让我走”的不满。打完针的豆包更是不能惹,男友曾帮大夫拉住豆包的腿,豆包有一整天见了男友都不搭理。
豆包有一个好朋友,是布娃娃大白。豆包作为巨型犬的凶狠,都展露给了大白。无聊的时候,豆包就把大白踢到眼前,飞奔跃起,低头咬大白的胳膊,再用脚按住大白的身体,摇头晃脑地撕扯。不过大多数时候,豆包都会扑空或者把鼻子撞到地上,我和男友只好假装看不见,不愿相信我们的小狗这么的蠢。而豆包在撕扯完之后,便把大白往我们脚边一放,等待表扬。
就这样,我们和豆包很幸福地生活了一段时间。
后来,豆包因为心肌型细小离开了我们,给他买的超大包狗粮和磨牙棒也没有吃完。我们都很想念他,每当看到别人家的宠物,甚至电视里的狼,我都会想起豆包,曾经带给我们快乐的小生灵。
人生总有些遗憾,无法弥补,只能怀念和感伤。愿你在天堂安好,快快长大,愿你还记得在我怀里时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