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 星期四 阴
这是我注意到第二个这样的案例了,之前也看到过一个,最近又看到了:就是孩子父母生下孩子后,交给别人代养(寄样)。一开始会给点抚养费,后来就失联。孩子在寄养人家里长期生活,亲生父母不知所踪。其他的且不说,这样导致孩子长期不能上户口,导致上幼儿园、上学、出行都成问题。
今天记录的案例中孩子叫浩浩,生母小璐在医院生孩子时请了月嫂穆姐。满月后小璐将孩子交给付某夫妇代养,说每月给抚养费。但到第三个月时,就联系不到小璐了,打电话不接,人也见不到。
到浩浩半岁时,又联系上小璐了,说准备来接孩子,但之后又断联,也没来接孩子。人不回,也不接电话。浩浩养父只好去找小璐的父母,希望他们联系小璐接走孩子,并表示也不要欠下的抚养费。可小璐父母说也联系不上小璐,还说不清楚浩浩是不是小璐的孩子。
就这样,浩浩一直在养父母家里生活。养父说,自己一家人都很接纳浩浩,浩浩和哥哥姐姐相处的也很好,他们养出了感情。转眼到了浩浩上小学的年龄,没有户口,就没有正式学籍,出行也不方便,比如不能乘火车等。
养父母也找了相关部门,都没法给浩浩上户口,而养父母家自己有孩子,浩浩有亲生父母,不像一般意义的孤儿,浩浩的户口只能亲生父母给他上。当时没办法,养父找人协调后,弄了个临时学籍上小学。
小学毕业要上初中又面临户口问题,这个“死·结”绕不开,养父只好起·诉浩浩生母小璐,后来又追加了浩浩生父小杨作为被告,要求他们给浩浩办理户口,有了户口才有正式学籍。可小璐联系不上,小杨则说“孩子不是我的,不要打扰我的生活”,拒绝应诉。
法·官按照缺席审理,因为有月嫂穆姐这个证人,养父母代养的事实成立,就协调相关部门给浩浩上学办临时学籍。但小学、初中可以协调临时学籍,到了高中还是需要上户口的,法·官们了解到12年来,浩浩生母小璐一直没有尽过抚养义务和责任,以“委托”的名义将浩浩遗弃给养父母,可以追究其遗弃罪,就将案子移送给了制服部门,当然少不了浩浩生父小杨,因为走访调查时了解到小杨可能就是浩浩生父。
制服部门立了案,案件性质就不一样了,开始追究小璐和小杨的刑·责,最后抓·获了小璐。小璐说联系不上是因为自己被P到了某传··销,这个被打掉后小璐才解·救出来。出来后打工,每月工资所剩无几,就没有给抚养费,因为没钱给就不敢面对,选择逃避。后来小璐又结婚生了女儿,经济更拮据。
再后来听浩浩养父说只要给浩浩上户口,不要抚养费,就准备回去给浩浩上户口,但又遇到问题。小璐的户口一直在娘家,小璐想将浩浩户口上在娘家,但家里人不同意,就又选择了逃避。制服也抓了小杨,虽然小杨一直否认浩浩是他孩子,但制服做了DNA之后,确认小璐、小杨就是浩浩的生父母,依法给浩浩上了户口。之后还组织了小璐生父母和养父母的协调,生父母给予养父母20万抚养费,小璐6万多,小杨13万多,后面每月给浩浩750元抚养费至浩浩满18岁,目前浩浩还是继续跟养父母生活。
原来,小璐和小杨恋爱结婚后,经常吵闹,小璐说小杨喜欢猜疑,而小璐每次争吵后就离家出走一段时间,最后那次争吵后小璐回了老家再也没和小杨联系。小璐后来去医院生产时也告知了小杨家人,而小杨一直不承认这个孩子是他的。小璐也赌气不再理会小杨,双方形同陌路。后来小杨起诉离婚,又联系不上小璐,走的公告、缺席审理办的离婚手续。
这个案例最终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浩浩的生活和学习能够进入正常轨道,幸运的是养父母一家人对浩浩疼爱有加。而且案子结束后,相关部门还专门给浩浩安排了定期的心理疏导,希望浩浩健康成长!更希望所有生而为父、为母者:切记履行好自己对于孩子的义务和责任。不管什么问题,也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逃避对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