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说不能接受把孩子遗弃,或者把女孩送人(为了生男孩)的父母时,总会有人说:你不知道当时日子有多难,你不知道那是为了孩子好,你不知道计划生育管得有多严……
其实,我记得:我邻居家因为超生缴不起社会抚养费而被计生干部直赴加重把所有家具拉走,我上幼儿园时的讲桌其实是没收的另外一个超生的同学——宋华勇家的……
还有,我的堂兄弟双江是我三婶子从被强拉去引产的拖拉机上跳下来(一个孕妇,旁边有计生干部压阵,怎么做到的?),连夜跑去东北之后生下的。而当时,那一拖拉机、又一拖拉机的怀孕妇女,不都是被强制引产了吗?
说一下我的高中同学小珍吧。有一次我们聊天,我从书上看来一句“上面有个哥哥或者姐姐,下面有个弟弟或者妹妹,这样的孩子往往不被父母重视,失落感比较强——父母对老大往往重视,对小的往往疼爱,唯独中间的孩子,存在感似乎总是很弱。”
这时候小珍说了一句:“我是上面两个姐姐,下面一个妹妹、一个弟弟——我们家五个孩子,我在最中间。按照这个理论,你说我得多不受重视?”
其实,有一句心里的话,我当时没敢对她说:“三妮儿啊,你爸妈当年没把你送人,你就知足吧!”
高中时代,家里有一儿一女的家庭,如果家境不佳,往往女孩不会再有上高中的机会,早早就打工去了。
小珍家我去过,家境并不好,但是小珍不但上了高中,还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我跟她的父亲有过一面之缘,只记得高高瘦瘦的,一张略显沧桑却始终平静的脸。想来,已经快二十年了。
小珍大学临毕业的那年春节前,我已经在济宁工作了。有一次她来找我玩,正好我手头有个客户送的购物卡,就给她买了一件羽绒服。到现在,我还记得她当时瘦瘦的,穿着薄薄的外套,向我走过来时的情景。
说句题外话,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小珍的性格,同学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俩拌嘴也最多。可我们就是最好的同学之一。我很喜欢这个丫头那股认真努力的劲头。前不久,她突然沉寂,居然用了一年时间就悄悄地就把律师资格证拿下来了,而且还没耽误工作和照顾孩子。
我同学小珍的故事,以后有机会,能写很多。
接下来,第一个主人公,是我的表妹,小名也叫珍。
八九岁的时候,我有很长的时间都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在那里,我有一个玩伴,就是我姨的女儿,比我小三四岁的表妹——珍。我姨头胎生了个男孩,不幸夭折了,后来又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是有户口的,珍就一直被寄养在姥姥家,也就是所谓的“黑户”。
这样的情况,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农村很常见。父母是寄希望于再生个男孩,罚款、上户口都认,女孩就这么被牺牲了——或者送给别人(还会收点钱)、或者直接被舍弃。
珍就这样在姥姥家一直生活着。舅舅那时候做小生意,我和珍会在家里加工小物件的时候帮把手。珍特别心灵手巧,做事情一点都不必我这个做哥哥的慢。
有一次,是个晚上,珍要去厕所,院子里黑灯瞎火的,她一个人不敢去,我就领着她到了厕所门口。还没等她方便完,我就跑回堂屋,并且跟她说不管她了,还发出怪声吓唬她。
然后,她就哭了……
等到姥姥和舅舅从外面回来,不问青红皂白,只是质问她哭什么?
珍就从我怎么吓唬她,到她干了很多活、很辛苦,还有舅舅答应她把活干好了就给她买件新衣服却没有兑现,等等很多事情一件一件地讲起来……
越听,我越觉得抱歉。虽然这件事从没有人批评过我。
舅舅训斥了她,一直在质问她有什么好怕的。还说不过年不过节的,买什么新衣服!
很抱歉,关于跟珍一起度过的日子,我也就记得这件事。至于其他,只能恍恍惚惚地想起,在童年里,有那样一个身影若隐若现。
珍越长越大,大人们就在考虑给她找个人家,一开始是打我家的主意。可是我家原本兄弟两个,再多收养一个妹妹,还要承担罚款(这是老百姓通俗的讲法,学名叫“社会抚养费”),而我家是不可能负担得起的。
我有一个家境颇好的表叔,他家只有一个儿子,而且极想有个女儿。可是,中间因为500元“奶水钱”,表叔一家没同意。最终,表叔找到了一个免费收养的女儿。是的,在那个年代,女孩几乎是白送人的。
后来,珍被送给一个五十来岁的单身男性收养。
我曾经去过那里一次,那是我们另一家亲戚的村子。
当时,在大街上,她和几个差不多大的孩子在一起玩。舅舅带了一些瓜子给她。她就那么木然地接过瓜子吃,从头到尾都没说任何话,甚至没有认真地看过我们一眼。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珍,大约五分钟。
回来的路上,舅舅一直在说:“真不懂事,连舅舅和哥哥都不叫。”
后来,在我妈妈有限的转述里,我听说珍到了十六七岁就自己出门打工,而且不回那个男人家。到了她该结婚的年纪,又找到我的姨,认亲了。
姨家除了早夭的儿子,生了三个女儿,珍是中间的那个。听我妈妈说,姨很感动,愿意认亲,其他两个女儿发出过反对的声音,觉得“太丢人”。
其实,我写出这几个故事,也不是想要谴责什么,只是因为我经历过这样的故事。
在我们批判重男轻女、男权思想的时候,也不要忘了,我们都是从这样的时代走过来的,甚至仍然处在这样的时代里。
我的姨父因为没有儿子而喝农药自杀过,所幸被救了过来。
他的亲侄子结婚,但是他和我的姨却不能担任迎送新人的傧相。傧相,就是举行婚礼时陪伴新郎新娘的人。而我的老家农村不会用“傧相”这样文雅的字眼,直接就叫娶女客、送女客。
因为我姨和姨父膝下无子,就要从本族远支的宗亲中去寻找有儿子的人担任傧相。例如我的母亲,因为我是男丁,她年轻的时候就有很多机会去担任傧相。
我高中还有一位女同桌跟我讲过,她出生后因为是女孩,奶奶就没管过她的任何事,而且出生后整整两天就扔在那里没人管(妈妈因为伤心和赌气,也不喂孩子)。
这就是当时农村的伦理与风土人情。不是某一个人可怕与可憎,甚至没有一个人可怕与可憎。中国民间向来并不缺乏善良,却往往因文化或思想而杀了人。
在我的亲戚里,还有一个从小被送养的女孩。也是因为家里接连生了两个女孩,父母就把她送给了一对五十来岁,却不能生养的夫妇。当然,她的亲生父母后来如愿生了儿子。
养父母家的家境及其不好,我曾经去过,那就是家徒四壁:三间摇摇欲坠的土房子,连院墙都没有,屋内的地面坑坑洼洼。她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养父因病去世,她便辍学了。
等她到了24岁,养母也身患癌症,行将驾鹤西游。好在,那一年,她嫁到我的亲戚家来,算是圆了养母的心愿。我见过她的养母,当时,老人已经卧床不起,很慈祥,也很虚弱,见我进屋,强撑着挤出一点笑容跟我说话。
她出嫁以后,养父母又打听着,托人稍话想认亲。一开始,她是排斥的。
她的婆婆很支持她认亲,毕竟养父母都不在了,与亲生父母相认,也是人之常情。至少,权当多了家亲戚走动走动。
慢慢地,她就转变了,也松口了。于是,亲生父母、姐姐、弟弟,第一次去了她家。
据说,见面挺别扭,她至始至终像招待客人一样,但是那一声爸爸和妈妈,她怎么也叫不出口。
这就是第一次见面。
第二次见面,发生在她生孩子至少一个多月以后。
她先是经历了两次严重失败的怀孕(死胎)。
后来终于又顺利怀孕,在临产前,她给生母打电话说快生了。生母说:“家里有事,也没法去看你。”
生下孩子后,她又给生母打电话。生母说:“等有空了再去看你。”
出院后很久,生母一家才有人去看了看。
谁能想象,她内心会是多么复杂和伤心的体验?
再后来,她家要买房子,自然需要很多钱。电话再给她的生母打过去,只是说了要买房子。生母说:“我也没钱,你弟弟结婚要……”
据我所知,这是她们最后一次联系。
还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同事。当然,其实她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颜哥,下班以后咱俩能不能一块走?最近老是有个人跟踪我。”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她的追求者,开玩笑说都当妈妈的人了还这么大魅力。结果她说绝对不认识,但是偷偷摸摸跟踪她七八次了。
说实话,毕竟这事是有一定的风险,我答应的还是挺勉强的。我还提前跟派出所的朋友打了招呼:万一有事就赶紧来救我。
那天下班后,我和她一起出公司。结果也是巧合,在大堂一出电梯口,正好和那人撞个正脸。他显然惊慌失措、躲闪不及。而女同事却因为身边有我给她壮胆,直接就质问他:“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老是跟踪我?你再这样我就报警了。”
那人楞了许久,最后却憋除了一句:“姐姐。你是我姐姐……”
同事莫名其妙,那人却语无伦次地开始讲她的身世。
果然,与前面的故事如出一辙:无非是当年父母为了生儿子,把她送养给别人,再后来又生了眼前这个男孩。
而这个男孩在知道了自己还有个姐姐之后,就冒冒失失地跑来找姐姐。而且,他一厢情愿地认为:你是爸爸妈妈生的,你是我姐姐,我们就是亲的,你必须认我们。
突然,我竟然可起眼前这个20岁的年轻人。什么年代了?他竟然还认为,因为是血亲,因为父母生了自己,父母就是自己的所有者。这个所谓的姐姐竟然必须有义务去与他们相认,因为她身上流了他们的血!
养父母对女同事一直视如己出,她从小到大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就是像千千万万个普通的孩子一样幸福地成长,直到自己顺利工作,以及为人妻、为人母。
一瞬间,女同事的感情、信念几乎崩塌。她哭着回家去找自己的丈夫、父母(虽然在血缘关系上是养父母)……
几天后(这中间发生了很多故事,因隐私原因,请恕隐去),她哭着跟我说了最后的决定:第一,绝不与亲生父母相认,但是也不恨他们,只是无关——在自己被送出去的那一刻,今生已经缘尽;第二,我爱我的爸爸妈妈(你当然知道懂得所知为谁);第三,出于人文关怀,如果有缘,我可以在他们临终前去见一面。
至始至终,她都用了一个词——他们。
就在我的身边,就这样被舍弃、被收养的孩子,我能数出不下十位。
我相信,这是整个时代的伤痕,很难弥合,终被遗忘……
好好地,爱我们自己,爱我们的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