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概念与结构:微观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
第1节 从“经济”说起
一、人们面临权衡
“经济”这个概念,常见的有三种含义。第一,如“经济学”,表示一门学科;第二,如“经济活动”、“经济环境”,表示以生产和交易为代表的一系列人类行为;第三,如“经济适用”,表示在满足一定要求下价格更便宜。在微观经济学中,“经济”取的是第三类含义,它可以更准确地表述为一对对偶问题,即:在一定的收益下总成本最小,或者,在一定的总成本下总收益最大。
曼昆的十大经济学原理,第一条就是“人们面临权衡”。具体而言,即:消费者要在“效用”和“成本”之间权衡,在预算约束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厂商要在“产出”和“投入”之间权衡,在成本约束内,最大化自己的利润。“优化”的思想,贯穿微观经济学的始终。
然而,之所以要权衡,其原因有两点:第一,资源是稀缺的——全社会的资源是稀缺的,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自己手中的资源是稀缺的,只能在其约束下换得新的资源。第二,我们的社会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
二、什么是稀缺?
“稀缺”,字面上不难理解,指资源的有限。然而,如食物、衣服等很多“有限”的资源,也可以远远不断的生产,怎么理解它的“稀缺”呢?有两点:首先,因为生产需要时间,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资源总量是有限的;其次,资源的“有限”是相对于人欲望的“无限”而言的。然而,即便欲望无限,也总有资源看起来似乎是无限的,比如阳光、空气等。对此,微观经济学只研究“稀缺”的资源,不研究“无限”的资源。
带来“稀缺性”的不只是数量有限,还有“差异性”。比如,假设一间无穷大的电影院播放厅,位置的数量虽然无穷,但因为不同位置观影体验不同,“好位置”总是稀缺的。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好位置”和“差位置”是两种资源,但其实追到根上,每个位置都是不同的,可以被视为一种不同的资源。所以,差异性是否能带来稀缺性,也取决于“资源”这个概念所指代的范围。
微观经济学不研究不稀缺的资源,而另一方面,稀缺的资源也并非都是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因为还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资源的价值得到了足够广泛的认可,形成了“配置所有权”的必要。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无线电还不发达的时候,波段这一稀缺资源并不是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因为其价值还没有得到足够广泛的认可,后来,无线电领域的发展改变了社会对于波段的认识,形成了配置其所有权的必要,波段也就成了微观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另一个相似的例子还有土地上方的空间。
最后,资源可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存在物,也可能是一种建构出来的抽象权利。比如,为了减缓气候变化进程,减少CO2排放,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CO2排放权交易市场。在这里,“CO2排放权配额”就是一种抽象的权利,而非看得见摸得着的资源,微观经济学也研究它的配置问题。
一种简单的说法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稀缺资源”,研究其配置问题。如果把它补全,应该是“具有稀缺性,且价值得到足够广泛认可,并形成‘配置所有权必要’的资源”。
三、用价格机制配置稀缺资源
所谓“配置”问题,其实就是如何决定一样东西的归属。实现配置有多种机制,在微观经济学中,研究的是“价格机制”。而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环境,叫做“市场”。
需要知道的是,对于配置资源来说,价格机制只是各种机制中的一种。比如,在动物世界,动物们用打斗的方式决定领地或配偶的归属,可以称为一种“武力机制”;还有,在商业不发达的帝王时代,甚至并不久远的计划经济时期,人们根据“等级机制”来配置资源;再如,在一间教室中,课前到得早的同学可以优先得到靠前的位置,起作用的是“时间机制”,等等,以上及其他一些机制可以统称为“非价格机制”。只是,在微观经济学中,我们只研究“价格机制”,因为它有它独特的优点。
简短而抽象地说,价格机制的优点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是各种配置机制中,最不会带来“社会性浪费”的一种机制。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中,这种社会性浪费是“交易成本”的一种体现,张五常在他的《经济解释》一书中,将其称为“租值消散”。
具体而言,在价格机制下,当你想获得一件商品,“决胜负”的方式是出一个比他人更高的价格——付更多的钱。然而,钱又是从哪儿来的呢?在价格机制下,钱要通过在市场上出售商品或服务得到。因此,价格机制下的“利己行为(获得商品或服务)”,需要有“利他行为(提供商品或服务)”作为前提。而价格机制的本质,则是促成了人们之间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而“钱”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媒介的作用,降低了交易成本。此外,因为个体差异性,交易让参与的各方都变得更好。
从“效率”的角度看,价格机制优势明显,然而,过往中也不乏从“平等”角度批判价格机制的声音。政治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在其著作《人口原理》中写到:
“一个人降生在一个已被瓜分完毕的世界上,如果他不能从父母那里得到应得的财产,如果社会不需要他的劳动,他将无权得到哪怕一丁点食物,而且甚至是毫无意义地来到世上。大自然的盛宴中,没有他的坐席。就像是一个人没被邀请而前去参加宴会一样,女主人命令他离开,如果他不能唤起某些宴席中的宾客的同情的话。而如果有宾客站起来为他让座,其他不请自到人会立刻闯过来要求得到同样的恩赐。如果来者将分食物的消息传开,宴会厅里将会挤满数不清的想要得到的人。宴会的秩序与和谐就此破坏了,先前的富足变成了现在的困乏;宾客们的欢乐被破坏了,大厅中的每个角落都是“无序”和“依赖”,都是被激怒的人们的纠缠不休,因为他们曾被告知能得到一份食物但并没有找到。客人们将后悔不已,他们不该抵制女主人发布的对禁止闯入的严酷命令,因为女主人希望她所有的客人都有足够的享用,且知道她无法满足源源不断的人们,因此当她的宴席已经坐满时,她就要客气地拒绝接纳那些新来的人。”
对此,需要明确的是:价格机制本身只关心“效率”,不关心“平等”。但在价格机制的框架内,我们依然可以通过一些办法来促进平等,比如政府对富人征收较高的税,用转移支付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等等。当然,这些办法带来的争论无穷无尽,本质上都是效率和平等之间的矛盾,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只是经济学的任务了。
此外,价格机制能够“有效”运作需要两点前提:第一点,产权明确;第二,交易主体平等,交易是双方“自愿而没有胁迫”的行为。当这两点不满足,或一定程度上不满足时,价格机制的效率都会受到影响。
最后,价格机制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好处,但对于配置资源来说,也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优于非价格机制,因为价格机制本身也有成本,可以称作“制度性成本”,或统一归为“交易成本”。比如,教室中座位的分配,如果一定要引入价格机制,就需要有专门的人负责记录座位归属,并组织同学促成交易,等等,这些过程都会带来的成本,即所谓的“制度性成本”。在这里,相对于“时间机制”的配置结果,价格机制往往并不能带来足够多的收益来弥补其制度性成本,因此也就没必要采用价格机制。但如果是特别抢手的课程,同学总不得不提前一小时甚至更久去占座,那价格机制可能就有必要了。总之,到底采取怎样的机制配置资源,取决于各种机制所对应的制度性成本,以及采用这种机制可以得到的收益,在各种情景中,人们总倾向于选择制度性成本较低,而收益较高的机制去配置资源。这本质上也是“权衡”,只不过是在制度层面上了。
价格机制对于世界运行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中提到,他的导师阿尔钦曾说:研究“什么决定了价格”固然重要,但理解“价格(机制)决定了什么”则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