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少给找了50日元零钱,不到人民币4元。
我自己都还没发觉,邮局的人倒是打电话来了。
他帮我回忆了一下给钱找钱的过程,确实,我钱包里没有50日元的硬币。
我回复他第二天早上去取,结果早上为准备发表没去成,晚上时,邮局的人又给我打来电话。
想想也没有多少钱,就不以为然地跟他说,我不要了,要不你帮我捐了可以吗。
他立马连声回答,哎呀不行不行,这是客人的钱,他不能这样处理的。
我说那只好明天去取了,他又似乎很为难的样子,说,明天邮局这边有审查,钱不给您的话会出事情的哦。
...要不给您送过来?
我一听,一下子也严肃起来,那烦请送到我家邮箱来。
随后更晚一些,就收到如图的信封,还贴心的附上小纸条。
50日元,对于我,1.不够买一瓶水,2.特意去取的成本远大于50。
50日元,取,或不取。取,什么时候取,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可是,对于他们,若不取,则可能直接从工作上的小错(少找50元),升级成大错(审查问题),很大可能员工还得受处分。
接到电话时,还纳闷他们如何知道我电话的,现在想来也不足为奇。
估计他们发现账不对时,应是立马查了当天所有到店的客户,回忆了所有收钱找钱的过程。
细思恐极。
若一开始就能想到他们的立场,也就说不出“请随便处理”这种话来了。
社会分工集体合作,当自己怎么做都无所谓时,可以考虑下对方的立场。
一个小举动,或许是帮别人一个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