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论理学》里不经意地说过句话,我视这句话为人生智慧的首要律条:
理性的人寻求的不是快乐,而是没有痛苦。
这句话所包含的真理在于,所有的快乐,其本质都是否定的,而痛苦的本质却是肯定的。”(《人生的智慧》叔本华)
有人因积极而快乐,有人因消极而满足。积极的快乐要有清晰的目标去追求,一边努力一边获得一边快乐;消极的快乐要能懒懒地放纵,一边闲散一边慵懒一边满足。而不管是积极还是消极,如果得到满足也只是片刻短暂的快乐,因为它与要面对、要忍受的相对立,要想拥有那种短暂的快乐就要否定现在,而大多数人一直都在否定正在经历的现在。
因此,痛苦是肯定的。你看,有那么多人在忍受痛苦与难受,那痛苦于他们在经历和感受着的当下是肯定的,必当如此的,而敢不敢以及能不能否定,并追求与现下相反的快乐,需要付出否定的代价。
也因此,否定并非人人时时事事都可以!
“我们都可以看到意欲的满足总是某种否定的作用,因此不会直接被我们感觉到,顶多只以反省、回顾的方式进入我们的意识。但是,意欲受到的抑制却是肯定的。因此,这种状况会明确表示出来,每一快感的产生其实就是意欲所受到的抑制得到了消除,意欲获得了解放,所以每一种快感都会持续相当短暂的时间。”
这解释了所谓想要得到的快乐的来源以及它之所以短暂的原因。一个普通人,抑制自己的意欲无比困难,因为他几乎一生都在寻求意欲的解放及对精神和肉身带来的快感,因此而更为愿意获得一个个哪怕极短暂的快感拼凑起来、在头脑中为自己释放出快乐的信号,而满足意欲就成了这一快乐的触发条件,人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满足意欲而活。大概是因为任何时候,人都在试图满足意欲,而在想法中对现状否定不只一万遍!
篇首引述的亚里士多德的绝妙规则正是基于这个道理。这条规则教导我们不要把目光盯在追求生活的快感和乐趣上面,而是尽可能地注意躲避生活中数不胜数的祸害。
所谓幸福的生活,实应被理解为“比较少不幸的生活”,亦即还能勉强忍受的生活。确实,生活并不是让我们时时处处都能够享受的,而是让我们忍受和克服的。
有人说这种说法会不会过于悲观。有些人被称作典型的“自虐型”人格,觉得苦难是人生常态和必经之路,不经历苦难甚至无法体会幸福的感觉,时不时会自我加压去获取想要的,但也知道这些苦的结果有部分会转化为甜,也有部分在记忆中成为回忆里的“不幸生活”,但这种最真实的感受是无可替代的。
更好是好的敌人。追求更好,就要否定现在,与现在对立。
“无论如何,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体验到和明白幸福和快乐只不过是海市蜃楼:只能从远处看得见,一旦走近,就消失无踪了;而痛苦和磨难则既具体又真实,可以直接感受到,用不着幻想和期待。如果得到的这些经验教训能够结出果实,我们就会停止追逐幸福和享乐,就会更多地关注如何尽可能地堵住痛苦、磨难的来路。然后,我们就会认识到这个世界能够给予的最好东西,就是某种没有痛苦的、宁静的和可以让我们勉强忍受下去的生存,我们就会节制对这个世界的期望和要求,这样我们才能更有把握地实现它们,这是因为要避免很不幸福的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不要要求很幸福。”
什么是很幸福?什么又是很不幸福?每个人对幸福与不幸的定义都不一样,所以对于幸福是什么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过着相同的生活,但总有人会不满意现在的状态,认为痛苦极了。要追求幸福就要明白自己的幸福是什么;其次,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强压于别人身上,每个人的感受、经历不同,很可能一件于你而言简单快乐的事,对他人而言是一种不可言说的痛或奢望。
“不要求很幸福”也就是让我们降低对生活的种种欲望。
无欲则刚,但人总是会有欲望和需求,或物质或精神上的,拼命去压制自己也不会推动向上向好的动力,过于放纵自己的欲望会跌入泥沼,难以自拔。
“凡事勿过度”是一种平衡。我们“不要求很幸福”,但不能推动对幸福的期盼与渴求。我们可以不要求很多,但要有要求与规则,人的欲望无限,需求却是有限。人生的加减法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最后,就算所有的目标都一一实现,我们却忽略了考虑时间在我们身上所带来的变化,亦即不曾想过我们不可能在一生中始终保持创造的能力和享受的能力。因此,我们经常埋头苦于争取某些东西,终于得到以后,却已经不再是我们想要的了。
但也要相信,好事总是发生在下一个转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