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标题为这次租房的惨剧,但是一想一共才住一个月,所以不能轻易给这次租房下结论,也不想接下来的生活发生不快乐的事情。
由于上次租房的顺利,这次租房真是太粗心大意。冰箱、洗衣机、空调、都没有看,所以找了点麻烦。
同样由于先交了押金,所以签合同那天,自己就有些被动,房东不喜欢麻烦,所以一切将就他。
接下来,一个月后,小区里要安门禁了。去物业领取,告知去年的物业取暖费没交。悲剧又来了,房东让我们先垫着,说下次交房租,少交这部分。
其实我心里是不乐意的,可是也只能妥协,不能和房东有不愉快。因为在北京租一次房子,就要交一次中介费,而房东是不用交的,对于他们来说换租客是很容易的。只能祈求让多住两年。如果是你们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做。
幸好知道房东是个大学老师,应该不会为这点钱影响自己的信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