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价值投资的原则

第一原则:安全性不以抵押权衡量,而用债务偿付能力衡量。人们一般注重于具体的安全保障,但其主要因素是债务企业的实力以及经营稳健性。

其推论:1.有无抵债无关紧要,因为抵押权在高等级债券的选择过程中属于次要因素,所以没有抵押权显得无关紧要。

2.购买稳健公司最高收益债券原理。如果一家公司发行的某一债券满足固定价值投资的条件,那么它发行的所有其他债券都同样满足。其步骤为:首先,选择稳健的公司,然后,购买其发行的收益率最高的债券,通常为次级债券。

3.除非次级抵押权有显著优势,否则应该选择优先级抵押权债券。

(标的债券)

标的债券""通常享有第一抵押权,但如果优先证券的规模相对较小,"优先债券"也可能是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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