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贵难得之货。
河上:言人君不御好珍宝,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也。
原成:老子本义是不以“贵难得”去衡量物品的价值。
老子曰:圣人恒善也。俅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
当一个人以“贵难得”去衡量天下之物的价值时,他就永远做不到“无弃人”、“无弃财”了。
不以“贵难得”去衡量天下之物,不以“贤不宵”去衡量天下之人,则世上“无弃人”、“无弃财”矣!
使民不为盗。
河上:上化清静,下无贪人。
原成:河上公的注释为先贤多有承用,通常是以“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来解释此篇。但是,这些说法也只是此篇的表象而已,对第二篇思想的延续,才是老子写此篇的真正意图。
老子本义是:
不以“贵货”为则,使民不争竞以“贵货”衡量天下之物。
不见可欲。
河上:放郑声,远佞人。
原成:论语·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要禁止郑国的乐曲,要疏远奸邪的小人。郑国的乐曲淫靡,小人危险。
欲,物欲也。
使心不乱。
河上:不邪淫,不惑乱也。
原成:抛开河上公的注释不谈,老子此句是对上两句的总结概括,即“上贤”、“贵货”,是“可欲”的两种表现形式。
“上贤”,使民心乱于“争”;
“贵货”,使民心乱于“盗”。
关于道德经第三篇的原文与译文,可以参考我的视频:道德经原成基础篇之三篇不上贤争。
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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