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一人从洛杉矶出发,从南加的沙漠一头扎进北加的森林。回头由北向南,我开上了著名的一号公路。左边是青山巍峨,右侧碧海淘沙。大自然的调色盘在这里被打翻,碧蓝的水与天连接着带着点焦褐色的山与树,带了点初夏的干燥,又预示着盛夏的燥热。
一人独自上路的时候,总是能在心里慢慢地去想一些东西。靠在座椅上,惬意地随着山势和路沿拧动着方向盘。在路上偶遇一个心里觉得喜欢的风景,重重踩一脚刹车,不用管后来车聒噪的鸣笛声,转进路边靠海的一个角落把车停下,静静地坐着什么也不用干。兴致来了,就拿起相机,跑到一个制高点,啪啪啪连拍几张。甚至取景框也不看,任意所之,拍的不好最多也就是回家删掉,不用担心会耽误同伴的时间。如果懒得起身,就把靠背放低,开一瓶气泡水,打开车窗,听海风呼啸而过。
我突然想到,也许这就是流浪。早上不知道晚上会在哪里,一路同行的只有你和你自己。不过理科思维的我更倾向于把这个定义为“不完全流浪”,因为我有着严格意义上的住址,那会是我旅途的起点和终点。
就像牵手是相爱的人的特权一样,流浪是迷茫的人的特权。说实话,我并不明白这次旅途有什么意义;我只是在办公室面对着公式和代码突然感到腻烦,想出来看看。小时候总是觉得流浪这个词很酷,长大了真正流浪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象的那种酷。流浪的人有很多特权,你可以等得起任何一片火烧云经过你最爱的那片山丘,也可以反悔没有停下的脚步,调转车头去再看一遍刚刚飞速掠过的美景。
但是我不是真的愿意作这种流浪。我不愿体验这种受孤独所迫的,不完全流浪。对于有选择的人,流浪无非是为了自由。之所以要一个人上路,不过是没有一个能让你更愿意去分享这一切,能让你感觉和她在一起也一样自由的人罢了。
谁说鲜衣怒马,此去竟是天涯。人生如逆旅,我从一个小小的梦想出发,一不小心撞向了太辽阔的世界。我不知道我十年后会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二十年后又会在谁的身边。一切的答案还需要时间来寻找。
但是,我等得起任何一片火烧云经过我爱的山丘。于是,在最灿烂的二十三岁,我继续着人生的不完全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