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双鞋就千山万水把它穿旧,喜欢一个人就不言不语陪伴他很久。
你喝过多苦的酒,你流过多涩的泪。你有没有过,酒从嘴里进,又从眼里出。
这样阳光明媚的早晨,很容易让人回忆起从前。那些盖满各种印章的从前,有时候是在反反复复的梦境里,有时候是在睁开眼的一瞬间。
大概是因为人心越来越难看得清,所以越来越喜欢听一些真心话。朋友之间,家人之间,恋人之间。说你昨天对我的思念,说你今天去过的地方,欢喜心酸说出来,都如常。
人越长大真的会越孤单,每颗心都寂寞,都脆弱的难以触摸。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地方是灯具店。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灯一起亮着,站在橱窗外面内心里就会盛满温暖。可是长大后偏偏得了夜盲症,有时候天色暗了,即使站在路灯下面也无济于事。我可以克服恐惧,也可以不靠眼睛就熟记黑夜里要走的路,可是灯光下那种满心欢喜与温暖的感受,无论如何都找不回来了。
旧疾总在深夜里复发,上面覆盖着层层新病,痛痒难忍,却又见不得光,等不得天亮。
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说永远,你会永远陪着我吗,我永远都不会离开的。现在也是,只不过声音变得嘶哑浑浊,一开口话语都被城市的冷风吹散,都听不见了。是那千山万水,是岁月如梭,阻隔着举起的酒杯,都看不见了。
阳光穿不透的地方,黑夜却可以,比如心脏,比如过往。或许深夜里很多人都躺在床上难以入眠,脑海里全是没能遗忘的画面,走散的人,黑白的梦和孤独的风,一年三年五年七年,喜怒哀乐总是在重复体验,你无能为力就只能任其牵扯着神经,这时候物是人非时移事迁都是好的理由,可是生活教给我们独立和勇敢,就还是得适应黑暗然后做自己的英雄。
从前我总喜欢用带橡皮擦的铅笔写字,即使后来流行自动铅笔,我也总是挑带橡皮擦的买,因为我觉得人偶尔犯了错误,也应该有被原谅的机会。
天空或阴沉或蓝的透明,那都是上帝的眼睛,他沉默的俯视着庸庸碌碌的我们,看生命轮回,听时光流转,也只有他知道哪些人会突然出现在我们生命里,我们又会一不小心留在谁的印记里。
人有一段时间,就会格外的需要一种力量,让自己相信生活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可以不回头的向前走,知道花开的季节会期待,听到风声会觉得温柔,这种力量有时候很极端,但大多数时候很简单,爱生活,爱自己。
你的恐惧都来自于对未知世界的无知,可是请你相信,上天会眷顾每个人,一辈子走走停停,终会遇见各种各样的人,犯一些值得铭记的错误,学会许多活下去的本领。前路漫长,你不要怕。
曾经那些以为熬不过去的事,走了很久才发现,都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