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必须持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乡镇管理体制,深化整治形式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乡村治理“主心骨”
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核心力量。浙江省“千万工程”的成功实践表明,凡是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的地方,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推进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注重选拔培养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山东省实施的“头雁工程”,通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同时,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在产业链、合作社等新兴领域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健全乡镇管理体制,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乡镇是连接县村两级的关键节点。当前,一些乡镇存在权责不对等、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要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权责对等、赋能增效”的原则,合理下放管理权限,优化机构设置。广东省推行的“强镇放权”改革,将县级部门部分审批执法权限下放乡镇,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同时,要健全乡镇综合执法体系,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完善乡镇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让基层干部有干劲、有奔头。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
形式主义是困扰基层的顽疾。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精简考核指标,取消不必要的“一票否决”事项。江苏省推行的“清单式”管理,明确村级组织工作职责和协助事项,有效遏制了随意向基层摊派任务的现象。要规范督查检查,推进“多检合一”,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干部少跑腿”。建立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形式主义问题反弹回潮。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乡村政治生态
基层微腐败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要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村级事务公开制度,推广“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湖南省实施的“互联网+监督”模式,实现了村级财务网上公开、群众手机查询,有效防范了基层腐败问题。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惠农资金、集体资产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五、创新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新时代乡村治理需要新思路新方法。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四川省探索的“乡贤理事会”模式,有效凝聚了乡村治理合力。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推进“互联网+治理”,提升治理智能化水平。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培育文明乡风,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乡村振兴,治理先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