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
1、以承受主体不变的方式 以承受主体不变的方式事前控制法律风险,是利用事前控制的优势,以退避、回避、替代、合法化等方式应对法律风险。
2、以承受主体变更的方式 通过法律风险不利后果承受主体的变更也同样可以控制法律风险,主要有直接或者间接转嫁方式。
3、两者均可采用的方式 通过法律风险形成范围或时间上的控制,达到应对法律风险效果。主要有分散、转换等。
二、法律风险的事中控制
1、预防事件出现 在风险确定后、事件发生前,通过控制法律风险的爆发,以尽可能避免风险事件爆发的方式,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2、抑制事件后果 事件发生后,通过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两方面,为自己寻求不承担后果或者少承担后果收集证据。
三、法律风险的事后控制
通过对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总结分析,完善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加强培训等方式,避免相关问题或类似法律风险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