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本书前,我对狼的看法是单一且负面的。古有“狼子野心”,今有“狼心狗肺”,在我们的文化中似乎狼仅仅是一种凶兽,看完这本书我对狼的认识有了质的改变,它凶猛不假,但它追求自由、尊重对手、果敢勇毅斗士般的精神与游牧民族所特有的民族文化让人难忘。
《狼图腾》编剧芦苇、导演让•雅克•阿诺,倾心打造出这样一部关于狼的巨著,它在把我们从惯有的思维抽离出来,汉族文化崇尚的是和谐是包容,与狼崇尚进攻、追逐弱者、自由野性的特质有一丝隔阂,然而我们却应该认识到这种特质的合理性,且不说达尔文《物种起源》里就讲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就说狼其实是草原上生物平衡与动物进化的重要一环。
小说内容讲的是两个知青(陈阵和杨克)下放到内蒙古农场,与当地人(老者毕利格、蒙古姑娘嘎斯迈和丈夫巴图、场部主任包顺贵等)在草原上相识相知、与狼共存的感人故事。
陈阵比杨克更亲近草原,更亲近狼群。他在一开始抄小路回蒙古包被狼群包围到死里逃生,惊吓之后他对狼的敬畏之心、崇拜之情油然而生。直到他有了自己的小狼,他爱狼宠狼更护狼,就跟对待自己的孩子没两样,堪称“狼奴”。但狼天生是不该被圈养的,它不屈服,它不喜束缚,它在搬家途中,被牛车铁链,一路强拉硬拽,也拒绝合作。它对狼群的召唤心神向往,它是属于大自然的。
全书中处处在讲道理,却没有矫揉造作的感觉,至少在我看来。它所有的道理都是在实践处娓娓道来:第一处,狼群捕捉黄羊时潜伏好多个月,待黄羊饱腹之时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一举歼灭。毕利格老人告诉想要研究狼的陈阵“光靠狼的狠劲还不成,还得靠狼的耐性。没耐性就不是狼,不是猎人,人生在于选择时机。”(狼是机警且富有智慧的,侦查、潜伏、伏击、藏食等都说明草原狼作战经验丰富。)
第二处,在陈阵哀叹羊被狼吃掉,十足可怜时告诉他“在蒙古草原,草和草原是大命。剩下的都是小命,小命要靠大命才能活命,连狼和人都是小命,吃草的东西,要比吃肉的东西更可恶。你觉着黄羊可怜,难道草就不可怜?”
第三处,当包顺贵给出掏狼崽的指示时,毕利格分析道“狼群藏在雪地的肉被人抢光,它们已经要挨饿,再去掏狼崽,狼会疯狂反击报复的。并且狼变少对草原破坏性最大的松鼠兔子蚊虫更多,蚊虫多了最后会导致家畜越来越少。”果然,当白毛风侵袭草原,一部分狼群包围了羊圈和蒙古包,对军马群下手,最终巴图去世,生命献给了草原。人们欲用毒药杀死狼群,最终导致了毕利格的炸伤死亡。老人临死前还在说“人果然是要遵守承诺的”(我猜想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与狼本身是依草原而生,人吃肉,狼吃羊,本身是可以平衡的,结果他们人类妄想杀死更多的狼,导致狼群反扑。)
草原儿女个性鲜明,英勇豪放。毕利格老人睿智一心为草原,嘎斯迈敢与狼搏击,巴图忠诚可靠,……。值得一提的是包顺贵这个人的形象,可以说是好坏参半,他从一个北京的教师被“提拔”到草原,他不懂管理草原,一味执行上级决定,甚至想抛弃游牧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在草原上种田地,发展农耕文化。但他又是希望有人为草原写书的,他也会为了毕利格老人的死发誓要找狼报仇。
最后,毕利格老人死去,狼群和人群皆受重创,陈阵终于把小狼归还给草原,完成了“人狼情”、“人狼战”、“人狼和”的过程。这个过程给我们无限思考,游牧文化存在发展的合理性和特殊性,人与自然与动物的物种平衡性,对生命无论“大小”的敬畏、对环境生态的保护意识,还有狼图腾作为一种草原上的信仰值得被正名等等。
结尾处狼王倒下悲伤坚毅的眼神和小狼奔向草原深处的场景都让人印象深刻。
这本以狼为主体叙事的长篇史诗般小说,值得我们去阅读,正如编剧芦苇在封皮写道“狼图腾与我们每个地球人的命运都休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