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D3563次3号车厢一名男性旅客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列车长启动应急预案,开始广播找医生。
一位姓陈的女医生听到后,主动前去救人,事后乘务员要求其出示医生资格证。
陈医生以为救完人就皆大欢喜,胜造七级浮屠,结果面对的即不是感恩戴德,也不是崇敬赞美,而是没完没了的审查程序。
首先她被要求出示医生资格证,然后手写事情经过并签字画押确为本人所写,其身份证件、火车票被拍照留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留存。
最让陈医生生气的是,在她救人的过程还要被执法仪全程记录。
以上陈医生被要求的这些程序,站在乘务员和列车长的角度,她们做的非常到位,相当完美,没有一点破绽和毛病。
然而作为好心救人的陈医生,遭到这样的待遇心里很窝火。从她发的朋友圈来看,她说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不会救人了。
这是一种悲哀。
说白了,都是制度惹的祸。
生活在制度中的列车长和乘务员,如果不仔细的留存证据,万一事后这名被救的旅客碰瓷,从总公司铁路局一路追责下来,最终她们要为此负责。
在这种制度下,高铁列车上救人,不但得不了半毛钱好处,反而惹得一身麻烦事,万一被救的旅客出现三长两短,反而成了她的责任。这样只会导致救人者越来越少。
所以,我建议,铁路关于医生救人这一块,应当给予施救者回报。
这种回报可以和社会上见义勇为证书一样,凡是在高铁上做出重大贡献者(救死扶伤、接生、见义勇为等),可享受乘车优惠、免排队取票购票等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