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学习札记(三十三)——解读《境内第十九》9096

此篇名为《境内》,是因为篇首二字,并无实际意义。

主要是零星记录了秦国的一些制度,主要是军事制度。


读完此篇,两个感觉,一是商鞅的政令特别细致,规定很详细;二是严苛,赏罚分明,处罚尤其严厉。


商鞅规定了最基本的户籍制度,国境之内,无论男女,都要在官府登记造册,出生的孩子马上报户口,死去的人要及时注销。


这和我们如今的户籍制度大同小异啊。


商鞅注重等级,不同等级之间,权利就不一样。比如说,有爵位的人可以要求无爵位的人做他的“庶子”,每一级可以要一个。没有战争的时候,这个庶子每月要为他的大夫服役六天。有战争的时候,要跟随主人去军中做饭。

嗯嗯,我承认,这规定挺“人性”的。


军队建制,核定功过的程序,军队的奖惩规定,围城攻邑的奖惩方法等等,都事无巨细,娓娓道来。好处就是,有据可查,不管你犯了什么条款,总有一款适合你。


其实,我们研究这些细节,无非是佐证一个道理:战国时代,就有人有了如此缜密的法治思维,事无巨细,累累万言,就是想让君主采纳自己的思想和策略。


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既是百家,就不能完全是一种声音。

有人将《商君书》贬的一无是处,更有人将此奉为圭皋,孰是孰非,或许就在你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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