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杯是哪一天碎的来着?

很久没写日记,回过头来看变了的心境很遗憾没能记录下来,很多小事小小事,能算作回忆的事可能不久之后都要被忘记了。不过对于不在乎时间流逝也不在乎自我的——之前的我来说,记录不记录确实不重要。

去延签的两次体验相差很大。这件事我和许多人作为small episode talk讲过,也在想是不是我把这些小事多和不同的人说说我就能变得更健谈,更信手拈来,与人交谈的时候更从容。像芸人练习段子那样,不断重复再重复。不过观众会想看他们重复演同一个段子,却没人想听我次次说同样的话。

和她的关系超越朋友大约是从21年12月开始的。世间的观点似乎是春天是感情萌芽的季节,事实上冬天刺骨的寒冷才会让人更焦躁,更想拥抱着取暖。在此之前我从不知道和一个人在一起会和住在山洞里的小熊一样温暖,想到《挪威的森林》里从山上滚下来的小熊确实曾戳中我的心。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觉到自我的喜怒哀乐,如此随心所欲,沉浸式地感受针管,细雨,和冰凉的瞬间。

允许我擅自使用这个人称代词吧,其实用they更好些,但我觉得女字旁也可以概括所有人类,就主观地这样用了。

我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她和我完全不同。现在也知道我们的共同点差不多只有不喜欢喝牛奶和不理解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厕纸贴墙放的人。她给我的印象是橙色,外面罩着一层蓝色,时浅时深。像一束用蓝色包装纸包成的鲜艳的橙色的花。是明亮、坦荡、清澈又柔和的颜色,像日出日落。

如果我能早点有机会去蹦极就好了,这样就能快点体验到一切都变得开阔的感觉,虽然在那之前我要好好活下去并做好觉悟才行。

近况报告的话是动森游戏时间已超过505小时,wingspan已超过50小时。Ocaml搞不懂,Java搞懂很多但发现没什么用,c搞懂一些,assembly感觉良好。前些天5.16星期日去了人生第一次演唱会。该说是和想象中完全不同呢,还是说从没想象过呢。震耳欲聋和狂欢过后的空虚是我最能清晰回忆起的感受。

她喜欢未来科技,我喜欢复古。她晚上精神更好更喜欢一个人呆着,我早上更清醒更能做事。喜欢的颜色不一样,尽管这个大部分人都不同。喝奶茶她要全糖全冰,我要都很少。她比起接电话更喜欢发消息。喜欢吃的骨头的部分不一样,她喜欢骨头外面的一圈肉,我喜欢骨髓,不过她说这点我们可以互补。

还是朋友的时候,有次一起走在去超市的路上,她曾和我说过关于记住前任喜好的事,原话是怎样我也忘记了,大体意思可能是无意中记住的事情不打招呼就擅自在脑子里出现,又没人能诉说,大量信息没法自行删除,会觉得有点寂寞。再认识一个人也需要重复这个过程,从零开始了解对方,其实还是很花精力的。这样的对话。

我不知道该拿我记住的这些东西怎么办。只是觉得很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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