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我前天把学校的玻璃撞碎了,我知道要惩罚,所以我跳楼了。”
这封遗书来自南京市一个9岁的小男孩,因为老师告诉他,撞碎了玻璃要赔600块钱,所以他选择了跳楼,自此与亲人阴阳两隔。
我特别特别难过……跳楼多恐怖啊,摔下去的那一刻一定很疼很疼,他一定是感受到了无路可退的绝望,才会有这么大的勇气跳下去。
可是,令他绝望的事仅仅是撞碎玻璃而已啊。
我把这事儿告诉同样9岁的麦兜,她说:“玻璃碎了,赔偿就好了啊,没什么大不了的啊!”
是啊,没什么大不了的啊!犯错了,赔钱就好了啊,有什么事情值得用自己的生命去抵押的呢?
遗书里面,小男孩知道自己做错事是要惩罚的,他肯定觉得这下完蛋了,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他又给家里给奶奶惹麻烦了,惹麻烦是要被严惩的,他无法想象奶奶得知要赔六百块钱的后果。
这样的感觉,我太熟悉了。
小时候,当我打破了一个碗,在等待妈妈责罚的过程里,没人知道我经历了怎样的忐忑与煎熬;上学时忘了带作业本,一整天都在恐惧中度过;当我弄丢了一个星期二十块餐费时,在返回家的路上,我甚至想过去自杀;甚至被社会青年暴力对待之后,也不敢让父母知道……
大人眼里不值一提的小事,在我们小小的心灵里却像一道过不了的坎,犹如濒临绝境。
那时我多希望有人告诉我:孩子,没事的没事的,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可以帮助你啊。
可是经历告诉我,不仅没有人理解我,还会被打被骂。等待惩罚的到来是那么痛苦,痛苦到可以让一个孩子想到自杀。
这其中除了深深的恐惧感以外,还有对自身生命的无价值感。
我还记得小时候听大人们聊天,他们经常会问你有几个孩子?
如果说一个,对方就会回答,还好还好,你的负担不大。如果是两个以上,便会得到负担好重的感叹。
偏偏那时候小学初中的学费动不动就三四百,每到开学的时候,看到父母低三下四的到处借钱,我便自觉不安,内心有愧。
为什么自己的存在给父母带来那么大的困扰呢?这种感觉就像天生携带着生而为人的原罪一样。
我曾听到过很多父母发表这样的言论:
“我这么辛苦的工作,还不是为了你!”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早就和你爸离婚了。”
“我是前世造了什么孽才生了你这个赔钱货!”
在这样的大人眼里,我们活在这个世上,就是一个负担。
他们认为,孩子是压力的来源,是麻烦的源头。孩子是需要父母自我牺牲和付出的,是负担更是累赘。
我从小便意识到了这一点,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我也害怕被忽视,被指责,被鄙视,于是尽量做一个乖孩子。以求不给父母惹麻烦,用听话来换取父母的那一点点关爱。
可是,乖孩子也是有需求、感受和欲望的人啊!于是不安全感、愧疚感、羞耻感、恐惧感便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
因为一个没有价值感的孩子,任何感受都需要压抑,任何需求都是给父母增添麻烦,任何欲望都是自己不配得到的。
什么都是自己的错,自己的错。
其实比父母的惩罚更狠的,是来自自我的折磨。自己认为自己有罪!父母已经那么不容易了!我还要给他们添乱,我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所以那个活成负担的九岁小男孩,用一条命来弥补错误。
他以为自己死了,便是最狠的惩罚,便可以补偿自己“犯下的罪”。
他害怕伤害家人,因此就选择伤害自己。
他到死都是在讨好。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他要做一个承担责任的乖孩子,不给奶奶增加负担。
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才让孩子感觉到生命的价值比不上一块玻璃啊!
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做到关注孩子,陪伴孩子,但最起码告诉他,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