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曾说:“服饰往往可以表现人格”。
在人际交往中,衣服着装是一种表达,表达你的身份、品位、性格以及当天扮演的角色,它能充分体现职场人士的智慧和分寸感,以及对角色的拿捏,对双方关系的把握。
服装不能造出完人,但是第一印象的80%来自于着装。
即使是沉默不语,衣着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所以服饰一直被认为是传递人的思想情感的“非语言信息”。
并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社会属性及场合需求,才能体现出一个人的素养与内涵,正确地表达自己。
剖析服饰的文化涵盖,可以将其分为浅表性和深层次两个层面。其款式、颜色色调(含图案)、面料、加工工艺,属于浅层文化结构,亦称显形文化,具有符号性特征,而潜藏在形态背后的文化意向、价值观,甚至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等意蕴,则属于深层文化结构,亦称隐形文化。二者互相统一,前者是后者的外部表现形态,后者是前者的内在规定和灵魂。
因此,服饰美作为一种审美文化。具有这样六个显著特点:
1、服饰是造型艺术。
所谓造型,就是服饰总表现为一种几何形状。这种几何形状,今天我们称之为款式。就是根据特定的实用审美需要及其尺寸要求,将面料裁剪为点、线、面(条块),根据颜色、色调、花纹、图案的特点,用特定的缝制加工技术或工艺,拼接而成特定的样式。这种造型,虽千变万化,但并非随心所欲,它是人类特定的文化圈的产物。所以,同样是夏装,因为民族的、地域的文化圈不一样,其样式是也是各不相同的。
2、服饰是重组艺术。
就是说,服饰作为一种审美客体,自己并不能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它必须与穿着者重新组配,才能显示其美的光彩。换句话说,服饰与使用它的人体再构,形成新的审美对象,展示其鲜明的与主体整合的、全新的视觉形象,给人以美感。
3、服饰是综合艺术。
服饰的面料及其裁剪艺术、缝制技术、款式、色彩、色调、着装方式,兼容诗歌、绘画、雕塑、剪纸、书法、音乐等艺术样式,凝聚哲学、社会学、民俗学、美学诸多信息,体现信念、情操和志向,就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经济、文化、科技写真。
4、服饰是再造型动感形象艺术。
服饰通过点、线、面的布局,安排色彩,构思整体,实现造型,并随着人体运动,建立起一种动感形象,显示节奏、韵律、流动的形式之美。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动感形象凭借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并且只有与人体的重组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它属于形象再造型艺术。也就是说,如果服饰不能为人接受,无论它多么精美,也只是一堆“闪光”的物质。
5、服饰是视觉艺术。
服饰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主要的不是通过韵律或想象、抽象形成,而是凭视觉直观产生的,虽然它有韵律、抽象和逻辑性。
6、服饰是典型的个性美。
服饰及其审美元素的选择、取舍和组配,完全取决于穿着者的意志,且惟其成功,方能显示其出挑的审美效果。鲜明的个性特征,是服饰的天然要求。消费者是半个设计师。
概括起来说,服饰美的特点,就是合体、入时、适地、个性八个大字。合体就是得体。服饰必须和着装主体协调,即服饰的面料、款式、色调,必须与主体的年龄、身份、肤色、体态、身材相一致;入时,就是服饰必须合乎时代特色,体现时尚性;适地就是服饰及其着装主体与所在空间的自然的、人文的环境协调;个性就是因人而异,雷同便没有生气。
“TPO场合着装”;就是通过服饰穿着要得体应景。
TPO法则:即Time(时间)、Place(地点)、Occasion(场合)选择该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容,还有需要什么等级的礼仪等等。
在人际关系中:语言起到7%的作用,肢体动作起到38%的作用,剩下的55%取决于外表和打扮是否和他的谈吐相衬。
这就是服饰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所以,找对适合的形象很重要,我们在不完全接纳和认识自己时,选择穿的着装是表达不出来真实的自己。
从服装、色彩、妆容、发型及配饰等外在形象培训到情感智慧、人际关系、创业思维和女性魅力演讲的内在修炼课程;真真切切的让广大爱美女性从内而外地找到自信,最终走向幸福快乐的人生。
美能够涤荡人的心灵,改变人的精神面貌。它能唤醒我们对内心的尊重,因而去尊重生活。
经过爱,见过美,人就越发能够看清生活的本质,用美对抗世俗的粗糙。
美的环境全都能让人焕发对生活的热情,一个人专注于审美的过程,就是纳悦自己,滋养身心的过程。
所谓审美境界,就是要审美地生活,就是要活得美。让我们活在当下,重拾对生活、对自己的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