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帮妹妹在手机上交了一份法院案款专户,金额不多,606元。但不交不行啊,因为对方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冻结了银行卡和支付宝!
这事儿还得从几年前说起,而且和我还有关系。几年前我买了现在的顶楼,把以前的一楼的房子卖给了妹妹。因为我们的工作性质有一半时间不在家,所以交物管费为了省事都是提前交一年的,交了以后单据一般放一段时间就扔了。现在的问题是当时收物业费的物管公司没有做满那一年就被赶走了,第二家公司接手时刚好半年,他们又没交接清楚,然后开始打官司,主要是针对物业管理费。
新接手的公司收不到物业费就把前一家物业和业主一起告了,保留收据的业主好办,拿着收据直接去把钱退了转交给新公司就可以,但收据弄丢的业主就哑巴吃黄连了。你说组织大家打官司吧,其一耗时耗力;其二,有的业主保留了票据,不会参与;其三有的业主本身就没有交物业费,他们直接交了就完事。人少心不齐,想让收钱的物业拿出存根证明我已经交过了,显然是痴心妄想,因此只能顺其自然。结果当然是输了官司,去年收到了催缴通知,但没理它,直到上周被强制执行,冻结了银行卡和支付宝!
从这件事出来以后我觉得应该吸取一点教训:我们不能评估一家物业公司的好坏和信誉,所以按月缴纳比较靠谱,如果缴纳时我不在家,晚交十来天也不会影响什么。寻常人虽然心有不甘,但也不会闲得为了几百元钱去花几大千元请律师,因此保留好单据非常重要。还好现在一般采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有了支付凭证,想必也不容易被起诉了,就算是,至少有了胜算的把握!
其实最开始我想过使用谁主张谁取证的规则,结果百度了一下,感觉已经被绕晕了,果断放弃。因此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凡事留证据,而且留存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