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正处豆蔻年华的我,也开始悄悄关注异性,萌发爱慕之心。那年,我的成绩极好,从不肯沦落第二。我自信,勤奋,开朗,友善,如果一个人非要论长相,那我可不可以说,这就是我的内在魅力。
学了一年的英语,终于发现它的可爱之处。那天,我收到一张纸条,打开一看,上面是用粗线条描了又重的英语单词“I Love You”,很奇妙,这三个单词放在一起,竟能让人脸红和害羞。它们还能堆摞在一起,成为一个形似的爱字。
小心脏扑通扑通跳,视线也不自觉地扫过他,每天似乎也多了两分钟的关注度。他的皮肤很白,干净帅气。他的笑容是脆甜的味道,弥留一种迷人的气息。他很聪明,仿佛摸一下后脑勺就能酝酿出一个主意。他有着幽默的天份,一张嘴就带来了笑语。他还有些小孩子气,不顺心的时候,会使劲儿地一甩胳膊,嘟嘴就走。
我仍然会第一个进教室,最后一个出教室。我是来自村里的学生,需要住校。他是镇上的孩子,可以走读。然而他会每天的“例行公事”,关切地提醒我时间,给我讲一些开心的事情。
生日那天,他送了我一支钢笔,黑色的拧帽的粗笔,我用它来写日记。晚上,寝管老师走后,我又如往常一样,掏出手电筒来背书写字。可是,我如何也找不到那支钢笔了。我心急如焚,却也只能等待天亮。那一晚,隔壁的双和燕,听到我的梦呓,第二天,非得追问我钢笔的来历。幸而,钢笔还在。
纯真的年纪,我们如两个亲密的朋友,相互交流很多,谈谈今天发生的事,谈谈英语考试的ABCD选项……我们相互倾慕对方,却连手指头都没有触碰过。最主要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县一高。
那个时候住户使用固定电话的居多,手机也开始流行。我记得,家里的第一款手机是翻盖的波导手机。那个暑假,他给我打了一通电话,第一通。我已忘记了谈话的内容,但此后,我们就分别了。
初三开学,听说他转去县里读书,跟我的好姐妹一起。我很失落,在这个新的面临着中考的巨大压力的教室,还有四面冷冰冰的墙围上我孤寂的心。
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所有他的消息都是道听途说。直到高二会考那天,上午考完数理化,我急匆匆去找同学,走到旋转楼梯口,听到好像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迟疑了一下,回过头来,人群涌动中,我只一眼就看到了他,我激动,紧张,语无伦次,只说了句,好久不见,你也在这儿考试,我这会儿有点事,等会儿……心仍是砰砰的跳着。等我找到同学后,返回来找他,他已经离开了。人群也散了,他还是走的很干脆。我懊悔,忘了问他在哪个教室考试,忘了跟他约定一个地方见面,忘了让他一定等我。于是,下午考完试,我找遍了学校教学楼,也没再见到你。
至少,我证实了一件事,后来,他考在了二高,我进了一高。也许这就是想见不能见的理由。我找二高的同学问了他的手机号,当天,我发短信给他,太多的话,似乎讲不完。他只回复我:我是一个被染缸泡过的坏男孩儿,已经变质了,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我没有再联系了,原来时光是吝啬的,过去了就是过去了。遗失的美好都将融化于血液中,日久翻新。
2014年春节,他打来电话祝福新年,这是八年里的第二通电话,当然,偶尔会在扣扣上聊上几句。但此时,我们都已有了各自的追求。他也会说我傻,说我笨,说我不该往回看。
2016年,他的现状是,在国企上班,女朋友上研究生了,父母也见了。他难得回家,我竟没有勇气见他,甚至是没有必要了。
十年到底带走了什么?稚气,纯真?我们都没有在原地等待。说好了,各自一块海豚,作为将来找到对方的证据,曾经,我问过他,他不曾记得什么蛛丝马迹。收藏了这么多年,我终于丢掉了它。
你记得我,我刚好也记得你,但我记得你的全部,你只记得我的名字,那就别去打扰了,过好你自己,没有人会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