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把自己的个人资源,比如人脉、信息等介绍给公司?或者说,利用个人资源为公司做点事情?工作几年,出现了数次这种情况,我也常常陷入自我辩论中。
正方
当然给,把自己的人脉或资源用上,可以给公司带来利益,也能树立自己在公司的地位,你好我好大家好,实现双赢。
反方
第一,你可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通过自己的渠道给公司带来利好消息,然而老板并不知道你背后的辛苦,也不会特别领你的情。
其次,你如果是通过朋友或熟人帮的忙,这份人情债是你自己欠下的,之后怎么还都是你自己的事,公司根本不会帮忙,也不会管你。哪怕你请该朋友或熟人吃顿饭,公司都不会报销。
第三,是公司给你倒打一耙,或者做出让你进退两难的事。比如你给公司介绍了潜在合作方,结果老板或其他同事与对方谈得不欢而散,甚至还转过头来怨你说怎么介绍这样的人,那么你之后欠下的人情债就更多了,估计要双边安抚,更重者失去你自己的朋友。两头不讨好,甚至赔了夫人又折兵,但公司可能不会有任何损失。
现实中的情况
现实中该如何做,要看工作性质与利益得失。
首先,一定要明白一点,公司和老板不是你的家庭和朋友,讲究利益得失并不违背职业道德,只要你完成工作合同上的任务或岗位规定的工作范畴,其他原则上都是可以不做的。同理,你做出了超出工作范畴的事,理论上也是自愿,公司不用支付给你任何报酬。
其次,也看你的工作岗位和性质,比如说,你是销售岗,生意做成你能分成,那估计不妨用上自己的资源。但如果是你份外的事,你只是“帮个忙”,那一定要好好掂量掂量。如果不是你份内的事,有可能你不知道全盘情况,兴冲冲介绍来的资源不一定合适,反而让自己吃力不讨好;或者哪怕事成了,你也不得什么实际好处,还得自己去还人情债。
第三,也得看看自己老板是什么性格,公司是什么调性,是公平?是大方?还是小气?或者说没有什么奖惩制度?那一般公平或大方的,可能还可以多付出一点,以期多一点年终奖或者日常奖励的。不过,多年经验告诉我,老板们时常以为自己很大方,或者很公平,但其实员工的感知有可能存在偏差,甚至是在180度相反方向。这是另一个重要话题,需单开一篇详述。
不可碰红线:歧视
工作多年,上述情况都遇到过。愣头青的时候,总是喜欢介绍自己的人脉资源给公司,大概是(估计肯定是)虚荣心作祟,想证明自己很resourceful。但发生了多起事件后,我自己失去了朋友,自己上门给人赔罪,帮老板擦屁股,而反观公司和老板,都过得好好的,我就不得不变得越来越谨慎了。
不过,让我三观最受刺激的还不是上述总总,而是另一个问题:歧视。有些歧视是根深蒂固的,甚至他们自己不知道自己存在偏见,很正常,没有人会愿意承认自己不对。但歧视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对国籍、文化背景、生活背景的歧视。这些观念细水长流,不显山露水,大部分人不会直接说,甚至他们所受的教育让他们在政治正确的原则下不能说,但是,内心或者潜意识里,这些存在是不可抹去的。
所以,如果你知道老板或公司会对什么样的合作方有偏见,就完全不用介绍了,哪怕对方是优质的选择,都只会招来白眼,最后只会让你难堪。而另一种歧视是对你个人的歧视,如果老板内心就看不起你,他只会觉得你能介绍来的人都是跟你一个档次,还没见面就已经埋下鄙视的种子,这种也万万不要去碰。即便有成,你也不会得一句谢。你也不用去纠正老板的观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当了老板的人,真的很难被一个员工去改变。
摆正自己的位置
在工作中慢慢摸索出来的一个道理是,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吃着地沟油操中南海的心。在公司工作,可以也应该出卖自己的脑力和体力,以此获取工资。但是否要付出其他的,一定三思而行。人与人之间很难有等价交换,而你与公司和老板之间就更难有等价交换,公司和老板对于个人和员工来说往往都是强势的一方。而如果一旦决定要“帮个忙”“多个嘴”,那么一定不要预期有什么回报,不然一定会失望,一定会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白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