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幼儿园事件让国人的想象力再次崩塌,无数父母心焦泪下,每天都有人不断地猜测结果和内幕,孰真孰假,莫衷一是,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质疑,那就是:三岁小孩的话能信么?证据法正好可以解答这个小却关键的问题。
三岁小孩的话到底能不能信?
1.被侵害人是最直接的事件经历人,即使他是小孩,没有人比他更适合表述整个侵害过程了。中国证据法将其定位为当事人陈述,是法定证据形式之一。
2.三岁小孩可能的认识表达能力不足是不是就决定了他的证言的证明能力不足呢?证据法认为,未成年人可以做出与其心智年龄相符的证言。换言之,三岁小孩具备的方位指向,人员识别,事物描述等能力都是符合其年龄的语言能力,当然判断能力上未成年人存在一定不足,但证言的核心是所见所闻所听而不是判断,因此并没有太大影响。
3.中国证据法上对超越其心智的未成年人证言的证明力有一定限制,就是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需要其他证据补强。结合视频、其他证人证言、物证等,就可以还原构成整个证据链。
作为父亲,可以咬牙切齿地操起菜刀。作为法律人必须坚守一点底线:未经判决不得认定有罪。现在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但一个法律人知道如何辨别信息并相信什么,当你知道论证过程正确时,还有谁会质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