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给美君的第六封信——母兽十戒,看着看着就笑了。非常庆幸我生了一个女儿,如果生了儿子,当他有了自己的爱人,我肯定也会经历作者那百般挣扎与无奈的感受。
作者自认为是讲究事理逻辑,主张开放宽容的自由主义信仰者,可是,当她发现自己和儿子之间有了小三(儿子的女朋友),发现自己一瞬间退回到了原始部落的母兽给点。经过四年的母兽自我再教育,她把她有些心碎的体会分享出来——绝对不要做的十件事,就是前文提到的“母兽十诫”。从这十件事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在儿子儿媳妇年前一定“吃过不少苦”,同时又是多么小心翼翼、多么用心地去寻找“最舒服的相处模式”。
作者清晰地认识到:对儿子的人生幸福而已,爱人比自己的母亲重要多了。因为母亲是属于过去,爱人是属于未来。所以她的这十条“绝对不要做”的十件事真的可以说是对各位准婆婆们的金玉良言。我妈妈也做了婆婆,而且常年累月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对比照这十件事,妈妈都没做,她和我的弟媳妇两个人相处得非常好,弟弟结婚七年了,他从来没有过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的感觉。可能不光是因为弟媳妇善良、识大体,也是因为妈妈她甘愿付出,同时又懂得退出吧。
我记得有天微信朋友圈看到过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说,养儿女就像养花,养男孩的家里有一天被一个叫“媳妇”的人把花拨走了;养女儿的家里,有一天被一个叫“女婿”的人连盆端走了,养儿养女都靠不住。我想起了《目送》里的一段话: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