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新采54:檀弓下·“子不语”三则

《礼记》新采54:檀弓下·“子不语”三则

“子不语怪力乱神”——这是孔门弟子对于孔子的共同印象,否则他们也不会将这样的定论编进《论语》。

中国的读书人,读到最后,都有一个“问心无愧”的理想。所谓“考诸三王而不缪,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大概就是最理想的人生了。

要达成这样的人生,孔子给了一把“钥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只要能把能够弄明白的弄明白,不明白的最后自然就变成了“不言自明”的。只要把该做好的一丝不苟、认认真真都做好了,便离“考诸三王而不缪,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境界不远了。

《礼记·檀弓下》的以下是那段文字,谈及的都是“子不语”的领域。

(一)先王之道,极尽人事

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所以异于生也。丧有死之道焉,先王之所难言也。

国君给臣子去吊丧,要让巫拿着桃枝,祝拿着苕帚,卫士执戈护卫着,这是厌恶死人的凶邪之气,与对待生者是有区别的。办丧事,有对待死人的礼法,这是先王不好明说的。

古人有“哭死吊生”的传统,“君临臣丧”属于吊丧,显然是做给活着的人看的。作为邦国之君,既然能给臣子吊丧,断然不会有嫌恶死者的意思。孔子是最反对心行不一的,他讲“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如果真的嫌恶死者,大可以不去吊丧。这里的“恶之也”,所嫌恶的是鬼神之事。

孔子当年为引导子路走正道,在子路问“死”、问“鬼神”时,没好脸地回他以“未知生,焉知死”和“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孔子是反对人在自己不可把控的领域好高骛远、空耗打转的。他希望人能将精力放在自己可以把控的领域,将自己的“一亩三分田”经营好。

为君者,为邦国、天下之师。“君临臣丧”之所以要以笤帚、桃枝表达自己对“鬼神”之事的嫌恶,怕的是“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害怕自己的不当示范,将民风引向“不信马列信鬼神”的歧路上。

当年,樊迟曾经问孔子什么是“知”。孔子是因材施教的高手,直接点明樊迟的心中所疑——“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在教化民众时,一定要注意“鬼神”问题,不在“事鬼神”上下过分的功夫,“敬鬼神而远之”就是最大的智慧。

“先王之道,斯为美”不就是这个意思吗?不言而喻,淡而化之。

(二)事死者,如事生

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

举行丧礼要到祖庙去朝拜,这是顺推死者“出必告”的孝心。送死之哀戚在于永远地离开居所,因此要到祖考之庙拜别后出行。殷人是在朝拜后就停殡于祖庙,周人是在祖庙朝拜后就去安葬。

死者长已矣,其生前的音容笑貌还宛在眼前。

今天,我们讲“子欲养而亲不待”,当那些我们总以为是无尽的日子,忽然因为亲人的离世而到了尽头时,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便是从前那些可以在一起生活的日子忽然一下子就没有了。“事死者,如事生”大概是最接近情理的自然而然了。

我们自然而然地会认为逝者还在,自然而然地会认为逝者像生前一样,希望“出远门”前,告诉父母一声(尽管他们的父母早已仙逝了)。这大概便是“告庙而葬”的原因了。

(三)生不如死

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

孔子认为实践用明器陪葬的人,是真正懂得丧礼之道的人,那些人日常用的齐备器物是不能为之所用的。真是痛心啊!那些让死者用生者所用器物的人,不是同用活人殉葬差不多吗?之所以叫作明器,因为那是给神明使用的。用泥土做车,用茅草做兽,这种方式自古有之,这才是明器背后的道。孔子认为使用刍灵的人是心地善良的,认为使用俑者是不仁的,不是同用活人殉葬差不多吗?

所谓“明器”,说到底就是效法人之日常所制作的不能为人所正常使用的陪葬器具。“明器”的核心要义是对死者的神而明之,最大限度地寄托对逝者的哀思与生活关照,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活着的人的物质、精力投入,在这看似矛盾的两难之间找到平衡点,是“明器”使用所绕不开的问题。

《孟子》记载,孔子曾经讲过“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狠话。说到底便是最开始以人俑为陪葬的执丧者,开了一个不好的“明器”使用先例,使得丧葬时过分耗费活人的物质、精力投入演变成一种厚葬时尚。

人,最怕的便是瞻前不顾后。笔者偶然在某孔氏宗祠中得一楹联,读来颇能令人深思自警——“做无愧于先生的后人,做无愧于后人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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