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完了村上春树的新书《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书中有这样一段:
才思过于敏捷或者说知识储备超常的人,只怕不适合写小说。因为写小说(或者故事)是需要低速档缓慢前行,去耐心推进的作业。
知识储备丰谷的人也不必特定搬出这个叫“故事”的、含混模糊或者说底细不明的“容器”来,更无须从零出发进行虚构的设定。只消将手头的只是合乎逻辑地巧妙安排,转换为文字,人们大概就能毫无障碍地理解和信服,感到心满意足了。
刚看到这时,我真的笑出来了——总觉得这段话同时黑了“聪明人”和“写小说的人”,然后在心里频频点头—— 脑中模糊的感受被村上春树点出了原形。
我很赞同这种说法。只会快速提炼总结,精准阐述道理的人,是难以写出好小说的。
读小说时,读者都警惕着呢,会先躲在碉堡里的。若想让他出来,直接上膛扫射子弹很难达到目的。成功的小说家不会直接用枪,而是会先让天空下起毛毛细雨,浸润焦黄的土地也浸润堡垒;接着让天空放晴,再牵出几朵小云遛一遛。土里的种子喝饱水,冒出尖尖的绿芽,两片小叶中又抽出一根带花苞的细茎。然后把风放出来,让它用极轻极低的声音呢喃着,来回经过碉堡的小窗。这时,读者也许会为了将风的呢喃听得更清楚一点,或者为了将那株小花看得更清楚一点,而从碉堡探出脚来,接着是小腿,最后大半个身子都站在外了。
若此时再放出一匹骏马,便很容易就能将读者整个“拐”走,在你创造的世界中策马奔腾。
小说家的武器不是手枪、大炮—— 那是辩论队员用的,小说家们的招数是蚕食,是浸染,是润物细无声,是等你回过神时才发现已深入腹地的火星浮沙尘。
为了达到这种一步步悄悄引人入境的目的,小说作者不能把真正想说的东西直接说出来。这么一想,小说作者其实挺像是一位被诅咒的公主或王子,他可以在读者面前画画,可以在读者面前流泪,还可以挥舞着手打哑谜,但就是不能张嘴直接喊出心中想表达的词。
除了不能直接说道理、说意义,作品想要获得一定的美感,最好也不要直接用形容词描写感觉,而换用相近的意向词。比如不用一个“静”字而描写出静: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王维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王维
又或者对比着写,比如以柔软写残暴,以轻细写沉重,通过把不协调的两个事物放在一起来碰撞生成微妙的感觉。如:
把美轮美奂的珊瑚与美杜莎可怖的残暴糅合在一起,这种不协调的形象是如此富于暗示性。
在蒙塔莱的《小遗嘱》中,我们可以同样看到最微妙的元素——它们可作为他的诗歌的象征:“ 蜗牛那珍珠母似的爬痕/ 或碎玻璃的云母”—— 被拿来衬托一位可怕、可恶的怪兽,一个降临西方城市的长着黑翅膀的路西法。......”把它的粉末保存在你的镜粉盒里吧/ 当每一盏灯都已熄灭/ 而萨达纳舞曲变成炼狱。” 但我们如何在那最脆弱的处境中拯救自己?蒙塔莱在诗中坦承坚信那看似最易凋谢的事物的永久性,坚信蕴含于最微弱的痕迹中的道德价值:“那擦亮的微光/ 并非火柴的一闪。”( 摘自卡尔维诺 《新千年文学备忘录》第一章)
你看,这些大师,要么用相近的意向词替换写,要么对比着突出写,总之就是要绕远路,就是不直接写。
不过,这种“不好好说话”,绕着圈子和读者玩猜谜语、躲迷藏的“矫情”在故事里是被验证有效的,这样写出的感觉确实比直接一个形容词更深入人心。所以,慢一点,绕一点又何妨呢?而且,说不定还能绕晕时间,于故事中延长生命,躲避死亡。
如果直线是两个命定且不可避免的点之间的最快距离,则离题就可以拉长它;而如果这些离题变得如此复杂,如此交错和迂回,如此迅速,以致可以把它们自己的踪迹隐藏起来,那么,谁知道呢——说不定死亡也就找不到我们,说不定时间就会迷路,说不定我们自己就可以一直这么躲在我们不断变换的隐藏处。(卡洛.莱维 《项狄传》)( 摘自卡尔维诺 《新千年文学备忘录》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