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日家庭聚会,租了一个城郊别墅,30多号人唱的唱歌,打的打球,打的打麻将,还有几个则在热气腾腾地烧烤。
我也到烧烤那边去看看,被告知:红薯很好吃,很甜。经不住香味的诱惑,我也去挑选了一只个头很小,估计重量不超过二两的红薯吃起来。红薯很香,也很甜,但是吃到里面发觉有些“骨头”——没有烤熟一样,很硬的部分,我的第一判断就是这是一个烂红薯。既然是烂红薯,除了不能正常烤熟的部分,其他部分虽然看样子是熟了,但是味道也是不正宗。反正,我是没有品尝到红薯的美味。我只好不无遗憾地将大半个还没吃完的红薯丢到垃圾桶里去了。
烂红薯是不能吃的。我虽然没有吃下去多少,但毕竟是吃了一些,因此饭后副作用就显现出来了。首先是肚子疼,接下来是要上厕所。于是我就跑到厕所里,蹲了15分钟左右(这已经大大超过我平常上厕所的时间了),努力地拉了一泡屎。感觉肚子舒服一些了,但是仍然有些疼,于是下午的其他活动我都没参加了,钻到床铺上盖上被子睡了一觉。这一觉睡了足足三个小时,本来计划要做南瓜粑粑的,也被迫放弃了,不过肚子是再也不疼了。
事后我回顾了一下,吃了烂红薯,接下来就是肚子疼。无疑是属于食物中毒了。如果我早些做出此判断,也许就应该到医院去洗胃、打点滴、吃药,等等。如果真的那样,那些无孔不入的八卦记者就必定要做一篇文章了。网络上,甚至报纸上,都会渲染此事了。
然而,我并没有大惊小怪,甚至一起参加活动的人都多数不知道事情的发生。我不过就是拉了一泡屎,睡了一觉,身体就复原了,事情当然就过去了。
于是,我想,很多时候真的没必要大惊小怪。很多事情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