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香
《枕草子》中觉得最可爱者,莫过于余香残留。“刻意熏染过香料的衣物,经历昨日、前日、到今日取来穿在身上,竟然还有余香残留其中,较之刚刚熏染者尤为佳妙。”确实,世间万物凡此总总,总是方盛时太美太艳,最是经过风霜,涉过海浪,余留下的方是美得最为巧妙可爱者。
茶案的发明也真是巧妙可爱。就那么一方小木桌,沏茶落子于上,相隔茶案坐,主客的距离便恰到好处。不会过于拥仄,也不显得疏远。
有一老友一直与我保持着书信联系,相隔时间可能是大半年之久,收到信,也不必急着回信,藏了大半年的话,最是需要时间来斟酌如何付诸于纸上。而便捷的聊天工具,我们却不常用于彼此的联系。它们太过便利,而我们间的友谊又太过绵长,终是不愿委屈我们的友谊,将长长的话,分割成可有可无的几句对白,过分的殷勤和唐突的亲密。许久也不曾联系,倒真是像君子之交,不需要每日嘘寒问暖和迎来往送的亲昵和繁琐,就在半亩田地中,想起来就提笔,其他时间,各自熠熠生辉。
生命,发纤浓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就像我看荒野草木枯,我不去怀念起初它曾经是多么的蓊蓊郁郁,绿意盎然,此时它的将黄未黄,是至盛至美后的不事张扬,是生命百转千回的馈赠。这样的色调,淡而不寡然无味,深而不压抑人心。就像赏一朵花,全开时未免过艳,半开微合时正妍。人生啊,哪一次不是流动的,从高潮流向低潮,高潮时固然惊心动魄,而高潮过后却最为受用无边。
唐有一色,谓之退红。如诗云,龙脑香调水,教人染退红。可知退红便若今之粉红。退也同褪,退红一名,已经将其来源道尽--施粉太白,抹红则太赤,因此淡一点,再淡一点,揉成退红般的粉红。又传是绍兴末年,缣帛有一等似皂而淡者,人谓之不肯红。不肯红,叫人惊喜,不肯张扬的美,本身已经是一种巧妙可爱至极的美了。而如今的人,什么都想红,争名夺利,最怕的是不红。人生乏善可陈至极,一点点曼妙就够了,红得艳绝,也只是俗艳罢了。
熏过香的衣物,随时间洗礼,重新调过了香料的比例,愈发贴服人的肌肤和嗅觉,香得恰到好处。初爱深切,日久生厌,太过极端,最好是折中,各退一步,方是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