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离开学校,你就得承认,你的皮肉、骨骼甚至精神都在逐渐衰老,你失去了许多未知,失去了精进的可能。人们一周至少工作五天,一天至少八个小时,期间为了防止同事陷害,上司刁难,不得不谨小慎微,不发一言。今天是周一,工作日。早上七点,丁宁被闹铃吵醒,昨晚她梦见自己仍在上高中,同朋友们穿梭在操场,学校科技馆旁有一面墙,墙上长满了爬山虎,风一吹,仿佛整面墙都在晃动。她那时常常与方煦去那里散心。记得高一军训,他们一直训练到晚上八点,学校操场年久失修,杂草丛生,蔓至腰际,招来许多飞虫,尤其是在晚饭后。南方夏季多雨,军训期间一遇到下雨便能经常看见蜻蜓低飞,在草丛间来回飘荡。
方煦是开学一周后转学过来的,出生城市,细皮嫩肉,娇生惯养,特别害怕昆虫。方煦的父母常年在外做生意,这两年方煦的爷爷奶奶身体状况欠佳,夫妇俩便带着孩子回县城做生意,方煦也因此来到这所学校。
小县城的孩子没见过方煦这般干净漂亮的小女孩,女生都抢着想跟方煦做朋友,好借她漂亮的文具用一用,男生都想捉弄这个精致的瓷娃娃,摧毁她那看起来高高在上的上等人做派。刘越是个留级生,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也是个调皮的男生,那天,丁宁听见他和他的小弟似乎正在密谋捉几只蜻蜓来吓唬方煦。学校的课桌是那种掀盖密封式的,活蜻蜓关在里面插翅难飞,一打开定能让方煦吓一大跳。
下了体育课,方煦打开课桌的时候果然被吓哭了,大家都不知道是谁干的,也没人主动承认。一直在旁边观察的方宁却盯着刘越,他们几个在旁边笑作一团,方煦现在的模样正是他们想看到的。围观的同学也在窃窃私语,说 八成是刘越干的。丁宁这时从地上抓起一只蜻蜓,走到刘越面前。
“是你干的吧。”
“你哪只眼睛看到了?”
“我没在问你,我是在陈述事实。”
“你脑子有病吧,别以为我不敢打女的。”
啪——的一声,丁宁把蜻蜓拍在刘越的脸上,用手掌把蜻蜓揉碎。刘越眼睛瞪得溜圆,他没想到丁宁竟然敢这么大胆。班上其他同学也吸了一口冷气,刘越可是出了名的校园混混,都知道他社会上有大哥,在学校可没人敢惹他。
然而丁宁就这样,呼出去了一巴掌。刘越冷了一晌,突然噌地一声站起来,挥起拳头。幸亏身边的同学反应快,立马分开了两人。
“丁宁你他妈找死!”刘越挣扎着,用及其愤怒的声音吼道。他在学校向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丁宁这一巴掌让他颜面扫地,他再也顾不上什么不打女人的绅士风范。
“你打吧,我就站在这儿不动。还有三分钟上课,打的狠一些,好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刘越今天打女人了。”丁宁就站在那里,腰背笔直,眼神毫不躲闪,直直地盯住刘越。等到上课铃声响起,所有人才纷纷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刘越没有对丁宁下手,但从那以后总是找她麻烦。
“丁宁,谢谢你。要不还是告诉老师吧,刘越越来越过分了,上次还把你写完的作业全撕了,害你重写。”方煦在丁宁的庇护下不再受刘越侵扰,但对于丁宁的仗义,她觉得心有愧疚。
“没事,他不能把我怎么样。”
沉默一晌,方煦又说。
“你怎么不劝我坚强一点,我从前的同学都会这样跟我说。”
“没有这个必要,如果他们的话有用,你也不会是现在这样。坚强对有些人来说就是强人所难。”
就这样,丁宁和方煦在此后的中学时光里,几乎是形影不离。方煦是为了寻求保护,而丁宁——方煦在他们大学的一次聚会上曾问过她,为什么会选择跟她做朋友,因为丁宁和她根本就是不同的两种人。丁宁回答说,她就喜欢看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
“你和十几岁的时候一模一样,还是这么奇怪。”
方煦和她已经相识十年,几乎是她身边除了亲人外,认识时间最长的人。人们也许在更早的时候也遇见过别人,但命运之手将人间搅散,这些人我们后来再也没见过,方煦不一样,她与丁宁几乎从未断绝联系,是丁宁唯一的倾诉对象,丁宁对她而言也是。
几分钟后丁宁彻底清醒过来,她不再是高中生,爬山虎也已经枯萎,周一早上七点,她得起床上班。掀开被子,穿上拖鞋,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来到卫生间的镜子前,将牙膏挤到牙刷上,开始刷牙。这时她开始注意到,自己的脖子上长了两道颈纹,皮肤开始下坠,枯黄,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如何衰老、干瘪,然后渐渐萎缩成一堆碳的化合物。但是身体的一些变化,都让她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自己开始变得无法熬夜,站立或是久坐都让人感到无比困倦。自己很难再像年少时那样,对一件事狂喜或是狂怒,就连隐隐的悲伤也只是转瞬即逝,尤其是她发现自己近来对方煦的来信也无动于衷。
昨晚十一点,方煦发来一条消息:“我和艾迪森分手了,他觉得我满脑子只有恋爱,他说我只是一具空壳。他不喜欢我这样粘人,他厌倦了。他怎么可以这么说,男人真是无情!”
那时丁宁正在写日记,她的确收到了这条消息,但没有立马回复。她知道,这场安慰与对话一旦开始,便不会轻易结束。于是她假装已经睡着,打算第二天早上再回复。在刚刷完牙准备洗脸时,她想起了这件事。洗漱完之后丁宁去床上拿起了手机,回复了几个字:“他配不上你。”
然而艾迪森真的配不上吗?25岁研究生刚毕业就进了顶级律所做辩护律师,极为自律,为人温和谦卑,对方煦几乎言听计从。丁宁常常疑惑,艾迪森为何会爱上方煦。艾迪森给她的回答是:“我以往的人生都活在完美无瑕之中,遵循无可指摘的因果关系,通往唯一象征‘成功’的结局。可是方煦的出现,让我有一种想要探索主线以外的冒险剧情的冲动。我独自一人战斗很久了,并非我足够坚强,而是我独自一人,没有机会冒险。”方煦自然不会思考这些,她只在乎有个人陪她嬉戏。我们是不能对别人的感情指手画脚的,也没有理由批判哪一个。丁宁明白,方煦发消息给她无非是寻求安慰,丁宁怎么会不遂人愿呢?
关上手机屏幕,丁宁在衣柜挑选出今天要穿的衣服。浅黄色雪纺衬衫,白色西装裤,黑色皮鞋,简单收拾过后丁宁准备出门。这种沉闷乏味的装束已经三年没有发生改变,从公司到住处大概需要走十五分钟,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往。想要被遗忘,最好的方式是将自己打扮成普通人,融进人海,谁也辨不出来。她也曾拥有过像方煦那般热烈而单纯的爱情,他们曾彼此依偎,互相告慰,可是并不是所有人拿着相同的种子便会种出相同的果。彼此猜忌,不满、愤懑、争吵,谁都想在感情中占据上风,结局只能是分手。分手后,丁宁独居到现在。
从公司到家的这条路,丁宁走过无数次。街上的行人成双成对,她应该早已习惯独自一人生活。她说服自己,与人相处是件麻烦事,比如方煦,自己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与她斗智斗勇。与方煦同仇敌忾,沆瀣一气的事情她不是没有干过,在方煦被心怀不轨的男人玩弄的时候,她也曾苦口婆心好言相劝。最终,丁宁在方煦一次又一次的一意孤行中渐渐沉默。我们无权干涉别人的生活。
手机振动,是方煦的消息:“没错,他简直忘恩负义,玩腻了就想抛弃。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丁宁在等红绿灯的间隙回复了她:“不如出去吃点好吃的换换心情。”
斑马线两头挤满了人,大多都和丁宁有着差不多的打扮,行色匆匆,画着精致的妆却神情麻木。有人不停地看着手表,担心迟到打不上卡。她实在是不知道如何回复方煦,她得做个工蚁,劳碌不停,不像方煦,家境优渥,上不上班都可以随心所欲。当方煦可以持续不断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时,她得在今天之内赶完4篇稿子。
绿灯。她得快些走,还有六分钟她就要迟到了。
过斑马线,下一个路口,右转,第三栋就是公司大楼。七点五十八分,打卡成功。丁宁来到自己的工位,继续上周未完成的工作。手机一直在不停弹出方煦的微信消息,但她一直不予理会。她现在有个很好的借口,她得工作。现在,对丁宁来说,工作是最快乐的,独自写稿的时候谁都没法打扰她,至于写完之后能不能用,那是领导该考虑的事情。她现在不需要与人纠缠,揣摩对方的心情,思索合适的回答,这份沉默寡言的工作对她而言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丁宁安心在公司工作了一整天,但是到了下班,她还是得面对方煦的消息。
“一个人好无聊啊,要是你能陪我吃就好了。”
丁宁回复说:“我忙着上班,没注意看手机,抱歉。”
那边立马也回了一条:“没事,我不用上班,你什么时候回都可以。”
“嗯。”
“你什么时候休假?不如我们去旅行。”
“不知道,公司最近有点忙。有机会再说吧。”m
“你的头像怎么换了,上面的人是谁啊?”
“一个演员,这是电影《XXX》里面的一个镜头。”
“啊,我知道这部电影,等我有时间我也要去看。”
“嗯。”
……
空荡的房间,窗帘没有拉开,方煦躺在床上,盯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她觉得丁宁自工作以来似乎一直都很忙,发消息也很久才回复。或许跟她聊一点她喜欢的事物她会变得健谈一些,但丁宁像是对一切都不感兴趣。有没有可能,丁宁已经厌烦了将两件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的游戏?
丁宁此时下班步行回家,街道两旁的柳树枝条长到几乎垂地,似有若无地拂过丁宁的头顶。正是盛夏,她又想起那年夏天的蜻蜓,那是方煦害怕的东西。她一直没告诉方煦,其实那天的蜻蜓是她放的,刘越是只替罪羊。而她事后用自己所有的压岁钱找了一伙混混与刘越对峙,换的暂时的平安,之后刘越频繁地捉弄她她也不计较是因为她心怀愧疚。她那时,想用蜻蜓换取一个朋友。当她看到方煦大受欢迎,她的内心是嫉妒的。她要让方煦成为依赖她的朋友,她不愿再独自一人。
方煦陪她过了第一个生日,陪她第一次逛街,陪她第一次看电影,陪她第一次游泳,陪她第一次蹦极,陪她第一次旅行……他们也曾是最信赖彼此的朋友。然而丁宁卑鄙的内心深处告诉她,她其实并不想看到方煦一无所缺的样子,她对方煦那些简单天真的恋情、温柔可爱的爱好以及优雅甜美的声音都感到厌恶。
天色迷蒙,或许马上就会有一场雷阵雨,她得快些回家。脚底突然传来踩落枯叶的声音,此时并不是深秋,丁宁抬起脚,看见的正巧是一只死去的蜻蜓,薄翅几乎要碎成齑粉。雨滴倏然而落,大豆般砸在身上,所有的所有都冲去了遥远的入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