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欢

你知不知道当人坠入水中的时候,是有那么一瞬间,只能感受到被包裹,而感受不到湿润的。这是种临死前的安全感。

每次郁欢忽然打电话来都会让我害怕——他又要说些我听不懂的话。最开始我会因为他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揣测半天,恨不得剖析了每一个标点符号的意义,后来又觉得自己这样太蠢:我和一个诗人较什么劲,我要是能搞明白他一天到晚想些什么,那我也能成了诗人了。

郁欢不喜欢我叫他诗人,就像他不喜欢他自己写过的诗一样。他说他每一次回头看自己诗集的时候,都觉得是一坨狗屎,他从来没有创作过一首诗,能令他一直满意的。他说他这样算是一种病态了,我不太能明白,他和我解释:许多作者在回顾自己以前作品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不满意,但他们不像我这样,我不是不满意,我几乎是痛恨我写过的东西。

欢啊,那我以后叫你欢啊。

不行,你一大男生这样叫我,太恶心了。

……屁事真多。

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公寓楼下的便利店,我的泡面刚浇上热水,转身的时候没注意身后有人,差点连汤带面泼他一身,正准备道歉,他摆了摆手。我仔细看了看眼前的人:瘦瘦白白的样子,一副黑色框架的眼镜架在鼻梁上,额前的刘海已经长到盖住眼睛,嘴唇像他这个人一样单薄,个子倒是很高,肩膀也很宽阔。他的手里正拿着一盒打开过的泡面,和一本书。

他泡好面之后,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取下眼镜,摊开那本书。我用余光飞速瞟了一眼,没看清楚内容,看排版大概是一本诗集。

那时候对于我来说,一边吃泡面一边看诗集的郁欢和神经病没什么差别——谁会在吃泡面的时候读诗。

他吃东西的速度太快了。这是一个很诡异的场景,他的眼神几乎没离开过那本书,但是嘴不停的在吃,如果是我肯定要放慢吃东西的速度,不然把面送进鼻孔里也不一定。

我再一次瞥过去的时候,旁边的位置已经空了,但那本书还在桌子上撂着。

我拿了书就往外跑,外面已经没他的身影,想起自己的半碗泡面还没吃完,又重新回到便利店里。我看了看手里的书,是一本诗集,名字叫《洛尼斯》,郁欢著。书的封面是用水彩画着的一只巨兽,它是躺下的姿态,一只眼睛紧闭,另一只睁的圆圆的,瞪着我看。

我打开这本诗集,想找些什么线索,果然,翻开这本书,在目录页上写着一串数字。这大概是他的电话号码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拨过去了,滴滴了几声,身后清楚的传来了一声“喂”。

我挂掉电话,看着身后这个高高瘦瘦的男人。

他接过书,并没有要道谢的意思,只是问了我的名字,我告诉他我叫辛禾。这下他倒是笑了:你的名字听起来很辣。我问他,那你又怎么称呼呢,他说他叫郁欢,我也笑了:你的名字听起来很矛盾。

讲完这句话我才反应过来,刚刚那本诗集就是他写的。

我后来质疑过他:你怎么可能会记得把眼镜带走,而把书落下,它们明明都一起被放在桌子上。你一定是故意的,故意要我发现你的诗集,故意在上面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故意让我打电话给你——这样你就有我的电话号码了,你丫太无耻了。他只一句话就噎得我没话讲:你要不是一直在偷看我,怎么能发现我的书丢在店里了?咱俩谁无耻?偷窥狂……

《洛尼斯》是他的第三本诗集,那天遇见他的时候这本书还没有正式发行,他手里的算是样本,出版社寄给他的,让他看看排版封面效果。那天他把这本书送给了我,这也成了我读过的第一本诗集。

郁欢的诗和他的名字一样充满矛盾感。在他给我的这本诗集里,随处可见许多互斥不可融合的元素,被他偏执地放在一起,竟也生出了一种诡异的美感。他采用的比喻也很奇怪,他喜欢把物比作人:“那匹马像戴了假牙套的老者”,“树还在疯长,像小孩子一样疯长”,等等这样的句子,让我觉得他总是站在“上帝视角”俯视一切,连同俯视他自己。

我问他,怎么想起把这本诗集起名《洛尼斯》:我在网上搜遍了,都没找到关于这三个字有什么隐喻和内涵。他笑了,他说你要是能搜到就鬼了,这根本就是杜撰出来的。他虽然这么打发我,但我还是揪着不放:总不能完全凭空捏造吧。

他被我问的不耐烦了,告诉我,洛尼斯的故事是他的一个朋友讲给他听的。他的朋友曾经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只是这本杂志早就停刊了。

这位朋友口中的洛尼斯是一个偷飞机的年轻人,他还真的偷到了飞机——他在驾驶室里操控着这件庞然大物,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之后,一头栽进海里。

你能理解他吗?

郁欢寥寥几语概括了这个故事之后,这样问我。

我说你连故事都没有没给我讲完——他为什么偷飞机?他会不会开飞机?他为什么不开向更远一点的地方?他为什么不选择降落还是坠毁在海里?你什么都不告诉我,连个前因后果都没有,你要我怎么理解。

他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动人的故事,就别研究细节了。你只需要知道,洛尼斯是一个偷飞机的年轻人,他偷到手了,就去死了。

郁欢看向我的眼神让我瞬间恍惚了:我才明白他那句“你能理解他吗”,里面的“他”,指的不是洛尼斯,而是郁欢自己。

我感到困惑——如果将来有一天,郁欢真的写出来了一首令他自己无比满意的诗,他会不会和洛尼斯一样,“一头扎进海里”了。

当我提起关于他的“矛盾感”的时候,他看上去有点惊讶,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脸上出现了别的表情。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诗吗,我摇摇头。他说,诗歌是一种包容性很强的艺术品,写诗就像是在创造万物。在我的世界里,即使鱼开口说话,人在天上乱飞,都是合理的;而读诗就像是在照镜子,一千个人能从镜子里看到一千种姿态,诗歌被怎样理解,都会被允许,无关对错。

这太性感了不是吗。

我似懂非懂地看着他,眼前这个人在聊起他的渴望的时候,原来也是蓬勃的,不像他沉默的时候一样颓丧。

你看到的“矛盾感”也许并非来自于我的诗,而是来自你自己。

我推了他一下:你能不能别老这么阴阳怪气的讲话,一副子老派的腔调,让人觉得你下一秒就要……

就要去死了是吗?

……以后也别老接我的话。

有段时间我和郁欢断联了,他没再打电话跟我说些奇奇怪怪的话,我发过去的几封短信也不见回复,打电话过去直接关机。就在我以为郁欢不过是我分裂出来的一个人格的时候,我在楼下的便利店遇见了他,他蜷缩在那里吃泡面,眼镜没有摘掉,镜片上被热气逼起了一层白雾。

我在他身边坐下,我问他,这几个月上哪去了。他说在憋在屋子里写作。我本来想说,那也不至于不回我短信和电话吧,后来觉得自己这样会显得有些过于担心眼前这个人了,就没有再问。

走的时候他问我要不要去他家,有东西给我,我点点头,在后面跟着他走。让我好奇的不是他要给的我东西,而是他住的公寓会是什么样子。

他的家里令人意外的整洁,没有几件家具,显得很宽敞。客厅墙壁和窗帘都是暗灰色调,沙发是倒白色的,看上去有些旧了,但上面没有一丝污垢;厨房几乎就是一个摆设,台子上面只有一只陶瓷碗和一双竹筷,根本没有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些东西。

他的书房很大,几乎和客厅一样大,只是里面放了两个巨大的书柜,上面都塞满了书,令人觉得压迫。他的卧室门没有关,但我也没推门进去,进一个男的卧室,这太奇怪了。他等我一个屋子一个屋子的参观完,没有打断我这种不大礼貌的行为。

我们俩在坐在书房里,谁也没有开口讲话。后来他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递给我,说这就是要送给我的东西。

我随便打开了一页,不见里面精致简短的排版,又翻回目录——这是一本短篇小说集。我连忙看向作者简介,还好,是郁欢。

我问他,怎么?不想写诗了?

不是不想写,是写不出来了。

他讲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任何语气,丝毫不给我揣测他想法的机会。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洛尼斯的故事么,里面有一篇就是讲他的。我在目录上检索着,有一篇《偷飞机的人》,大概就是这一篇了。我想立刻就打开看,又想把它留到最后。郁欢说的真的没错,这种矛盾感,我身上也有。

我要走了,想出去逛逛。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小极了,让人以为他是在自言自语,我对他说,出去逛逛也挺好的,作家不都是喜欢旅行途中找灵感么,你到时候能遇见不同的人,听他们讲不同的故事,或许就可以把他们写进你的诗里了。对了,你也可以把我写到你的诗里啊,就写“一个爱吃泡面的年轻人”……不过仔细想想,我这种没什么特点的人,好像是没啥可写的。

他笑了,笑完了对我说,谢谢你。

两周之后,郁欢和我打来电话:

你知不知道当人坠入水中的时候,是有那么一瞬间,只能感受到被包裹,而感受不到湿润的。这是种临死前的安全感。

郁欢,郁欢啊……

听筒传来的声音噼啪作响,好像那只手机被摔落在了地上。紧接着是水花碰撞的声音,这种声音似乎有一种强大的吸力,要把我从电话这端吸走。最后,除了海浪声和风声在轰鸣,我什么也听不见。

我心脏还在剧烈地跳动,像耳边传来的海浪声一样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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