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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杂谈》(2021版) 二十二、关于一己之见
作文,要求言之有物,这物如果是“意见”或“看法”,而碰巧牵涉到“自己”和“别人”,“一己”和“一般”,我们要怎样对待?
自己和别人,问题比较小。“英雄所见略同”,当然有好处,可以证明对的可能性大。不同,也没什么了不得,亦各言其志而已矣。
所谓一般,是多数人,甚至长时期,认为对,不当提出疑问的。事实正是这样,一个人,思想片面是常见的;千百人,思想都片面是少有的。有例外,较大的原因是难免所谓局限性,明显的例证是时代的局限性。有时(自然不多)会有个别的一己之见冲破局限性,而这类一己之见,经过长时间检验,证明却是可取的。
怎样处理一己和一般的关系,对应客观情况,原则就比较容易规定,是:尊重一般,不弃一己。
这样的一己之见,也可以甚至值得写成文章,理由之一是,它有对的可能。理由之二是作文要“言为心声”。理由之三是对一般的看法提个疑问。理由之四好的文章应该是“言志”的。
对待一己之见,总的精神应该是慎重思考,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这表现在笔下是:(1)多考虑一般意见的各个方面;(2)一己之见不当来自灵机一动,而必须要求言之成理;(3)有所信,不因为不同于一般就不如实写;(4)尤其重要的是不立异以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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