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爱屋及乌,也不过如此吧!
从我喜欢上他的那一刻,我就喜欢在他常走的那条路上等他、追他……
等他,在他还没走的时候,我早早地走上那条路,或在显眼的地方坐着打电话,嘴上和妈妈念叨着,眼睛却时不时地瞟向楼梯口;或慢悠悠的挪动着,时不时地转头看向楼梯口。
追他,他走的很快,我每天晚上都在重复着追赶他的步伐的动作。每当他从我身边经过,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加快步伐和他并肩前行,即使他未曾为我放慢脚步。
还记得那天晚上,是风太大还是人声太嘈杂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对我说了一句我没听清的话,我的心里浮现出不自在的感觉,仿佛他已看穿了我,于是第二天我没有出现在那条路上。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和她走得近了,他送她喜欢的鸡爪,他吃她喜欢的鸡爪。记得连着好几天她都会问我,他的前任长什么样,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也记得那天晚上,是光线太暗还是风太大迷了我的眼睛,只看见他搬着她的书慢慢走在她的身旁,闹着、笑着,第一次放慢了脚步,但不是为了我。我看了他和她好久,才轻轻转过身垂下眼帘,我想,他不会看到我落寞的眼神。是的,他不曾看到,从始至终。
我和他走过的那条路,却是我自己的独角戏。
我喜欢他,却与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