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2017-96
【美】杰克·伦敦 著
为了教主题为“生命之趣”的第五单元,我重读了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我上一次读这本书应该是在十多年前吧,记得当时是深受震撼的,但具体情节内容已经不太记得了,所以这次重温一下。
这本书里包括三个故事,分别是《热爱生命》《荒野的呼唤》和《北方的奥德赛》。
这三个故事发生的地点都在寒冷的美洲北部,温度是零下很多度,冬天覆盖着厚厚的冰雪,需要狗来拉雪橇。那里还有着茂密的原始森林、空旷原始的荒野、凶猛的野兽和无数追寻着黄金的淘金者。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淘金热潮中,无数的人到那里的深山、丛林中寻找金矿,小说有不少地方提到那些淘金者艰难跋涉在那艰苦的荒原中,希望淘到黄金,获得财富。而淘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的冲突和淘金者之间的冲突也在故事中有所呈现。这些内容与作者的经历是有着密切关系的。1897年,21岁的杰克·伦敦跟伙伴一起前往阿拉斯加淘金。
在淘金热潮的背景之下,三个故事分别讲述了人与狗的故事。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艰难求生的经历。这个人在同伴离他而去后,饱受寒冷、饥饿、病痛和野兽的困扰,依然不放弃生命的希望,以坚韧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走出了困境。故事具体描写了这个人的求生故事,特别是对饥饿的感觉,描写得尤为深入。他快饿疯了,只能摘野果吃,后来好不容易找到几只刚出生的小松鸡生吃掉,还有费劲力气找到一点鱼吃。他好多次倒下来,又好多次爬起来,先是走路,后是爬,生命之火差点熄灭,但他始终不放弃。“使他挣扎前行的是他的内在生命,是不甘心就这么死去 内在生命,而不是他的身体。”
《荒野的呼唤》讲述的是一只狗,历经磨难,一步步蜕变成为纵横荒野的狼王的故事。小说既是写人,也是写狗,印证了“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这条狼狗布克本在美国南方温暖的大宅里养尊处优,却被拐卖到寒冷的北方成为一条拉雪橇的狗。布克凭着他强壮的体魄和聪明的头脑,很快适应了北方的生活,而且表现出色。他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亲眼看到“弱肉强食”的残酷场面,很快就认清了世界的真实面目,知道胜利永远属于强者。他的适应能力很强,领悟力很强。而且在他体内,流淌着狼的血液,在荒野中,他常常感受到荒野对他的呼唤。最后,在他最爱的主人桑迪死后,他终于进入丛林,征服了狼群,成为了狼王。
《北方的奥德赛》讲述的是一个为报夺妻之仇,隐忍多年,到处流浪,历尽艰辛,终于报仇雪耻的故事。主人公那斯在新婚之夜被强悍的白人抢走了妻子,为此他周围各国,到处打听两人的消息,一路追寻着他们,最后终于用计谋报仇雪耻。他在这个过程中所经受的苦难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三篇小说,故事各不相同,但洋溢其中的都是顽强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在环境恶劣的阿拉斯加荒原中尤其突出。那是雄性的、原始的生命力,充满了野性的气息。
而在这严寒的环境中,三个故事都有着温暖的气息,那是小说中人与人、人与狗的关系。特别是后两篇小说,《荒野的呼唤》中桑迪和布克之间的爱是非常感人的,以至于桑迪死后,布克依然常常到他死去的水潭边守候。而《北方的奥德赛》中最感人的是主人公那斯在绝望、困苦的环境中仍然记得要去兑现承诺,偿还债务。而他对妻子那始终不渝的激情则更加感人。这些人的感情为冷酷的环境增添了动人的力量,使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有了温情,也使杰克·伦敦的故事更具魅力。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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