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梦中,儿童节表演舞蹈,临上场却把动作全部忘光,急得在隔壁教室哭泣;初中班主任敲着黑板骂我,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接着又是一声长叹;高中语文老师发下来最新一期的报纸,给我们一节课时间做上面的练习;刚把做出来的报告保存到U盘里,室友发来短信说电商老师要点名了,催我赶紧进教室……
连续几日,都是这般熟悉的场景。我在梦里挣扎,听着各个阶段老师的讲话,身边围绕着不同时期的同学。恍惚还是昨夜的事情,醒来才醒悟:原来只是梦。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去教室上课了,真的要毕业了。
前几日,好友突然发消息跟我说,老纪,我真羡慕你。就在我还绞尽脑汁思考我身上的优点时,她说,我羡慕你,有我这样的好朋友。
好吧,原来是自恋症又犯了。继而又是一通互骂。
后来,她认真地感慨到,以后再也不能这样跟我拌嘴,跟我打闹,也不能再嘲笑我笨了。我没有说话,心里却想着,对啊,以后我也不能指着鼻子骂你没心没肺了,再也听不到有人对我说,老纪,我决定要减肥了。没有你我的日子,还真不习惯诶。
原来时光这样快,三年的光景,就这样不经意间从指尖划过了。
初入大学时,我还抱怨金桥公寓的脏乱差,抱怨金桥的六人间太拥挤,更抱怨金桥离教学楼距离甚远。
后来参加社团,长长的地下通道及通往我们风云之家的那条幽静小路,见证着我的成长。
一年里,寒风酷暑,风雨无阻。每天早上六点钟出门,晚上十点回归。那一年,最忙碌,最开心,也最充实。
他们说,在社团的我和平常不一样。
是啊,社团多好!我喜欢早读时的分享,喜欢面向太阳时的能量朗读,喜欢站在队伍中一起晨跑,更喜欢和小伙伴一起大声的朗读英语。在那里,没有内向孤僻,胆小畏缩的纪培卓。只有敢说,敢读,敢分享的“文艺范阿卓”。我喜欢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那一年,借助社团的优势,我参加过很多比赛。演讲、朗诵、话剧表演,从最开始声音像蚊子嗡嗡般那么小,到后来的落落大方,拿起话筒就能讲话。我知道,这些改变,都是社团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一张张荣誉证书,更是那份成长,那份自信。是我这一年最有价值的财富。
大一的尾声,社团换届选举,我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下一届的讲师。也以为我会像草原姐一样,带领下一波小队员,陪着他们一起疯,一起玩,一起学,一起成长。
只是,生活总有遗憾,那遗憾是为了成全。
一直忘不了,最后一次带队,领读完我对大家说的话。我说,“这是我最后一次给大家带读了,以后,我也不会留在社团了。”
说完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所有人眼中的惊愕,可我也知道,这句话,我一定要说出口。再不说,真真就来不及了。
离开后,我也并未闲着,之后仍旧是早出晚归。不同的是,这一次不是在社团,而是在奶茶店兼职。
偶尔,我会路过他们学习的地方,看着曾经和我并肩奋斗的小伙伴认真的履行他们的使命,快乐学习,全力以赴。想当初我也和我的团队毫不谦虚的说,将来我们一定是最棒的,我们带的小队员一定会特别优秀。不曾想再经过我只是旁观者,满眼都是羡慕,却不敢再靠近。
大二那年,换宿舍了。四人间,比金桥大,比金桥干净,重要的是,离公交楼近。可是,不知为何,我却突然好舍不得。
离开后,我还是喜欢跑到金桥的澡堂去洗澡,喜欢吃金桥食堂的夹菜饼和那独有的地瓜粥。
金桥是偏僻,地方小。可是却有它独有的安静,长长的地下通道,那是一条通往世外桃源的隧道。
有时,在路上看到女生“六人行”手拉手一起在校园中漫步,便会忍不住感慨,一定是金桥的小女生啊!但愿她们会一直这样牵着彼此的手。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我们也是可以一直手拉手,心连心的好姐妹。然而现实却总不遂人愿。
都说女生宿舍是非多,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事实上我自己也亲身经历着这样的是非。
原本好好的姐妹,就是在这样的是非中,一个个分散。我不能说谁对谁错,只能感叹,许是我们太年轻罢!
宿舍里总有那么一两个不讨人喜欢,原本只是一个人不喜欢,后来慢慢就演变为整个宿舍都不喜欢。究竟是为了什么?恐怕谁也说不清其个中缘由。
谁能说,不讨人喜欢的人永远是错的,一个巴掌拍不响,背后议论别人是非的人,并不见得有多光彩。我不敢说自己有多无辜,耳根子软听不得是非恐怕是我最大的败笔。
总想与世无争,偏偏就是麻烦不断。你不犯人,人来犯你。有些事,该你遇上的,躲也躲不掉。
我和泡芙小姐怕就是这样。
打从第一眼见到她,我就不认为我们会有什么交集。那时她留着一头红发,画着妆,整个一女版金毛狮王。上课又爱出风头。似乎是,打心眼里就不喜欢这样的姑娘。
后来是怎么纠缠上的?说来也巧。
我最喜欢的社团,整个班级就三个人参加,我,她,以及一个不爱说话的男生。
即便是这样,我也宁愿是一个人。可是泡芙小姐不知为何就是缠上了我。走哪跟哪,我坚决的告诉她不喜欢有人陪,她也不搭理我,只管跟在我后面。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这样的跟屁虫。
她也曾带给我感动,会在我生日的时候想给我惊喜;会在我上台演讲的时候帮我录像,告诉我不要怕;换届选举的时候她对说所有大二家长说,“我不当讲师,我只跟老纪搭档,给她做队长。”
我也知道那时她不讨宿舍人的喜欢,所以便时常让她来我屋里,后来跟我们宿舍的人也慢慢熟络起来。
分宿舍的时候,有人走读,有人离开,顺其自然,她便加入到我们其中。
开始的一切都还是那么好。一起上课,吃饭,一起逛街,走夜路。会在宿舍里拿副扑克牌要到深夜,会抱着电脑围在一起看电影,会在宿舍里没皮没脸的打闹。那时候就觉得,这样简单的日子真好!
隔阂,就是在不经意间出现的。
也许是最后一年想离开学校自己租房子的时候意见分歧;也许是后来说话大家再也找不到共同的点;亦或是后来人的挑拨离间。总之,我们的关系愈来愈生疏,之后再见面也形同陌路。
也许终归不是一路人罢!
纵然有那万分之一的缘分让我们相遇,也逃脱不了现实的分离。
相形之下,我更愿意珍惜和其她几位姑娘在一起的点滴。
大姐阿阳怕是我们几个里面最有权威的“长者”了吧。不过再大,也不过大我几个月的事,可是在她身上,总能看到与其他同龄人不同的成熟与稳重。许是家庭背景原因,她总能洞悉我们看不透的东西。
最后一次生日的时候,我哭的稀里哗啦。大姐把事实摊开给我讲明白,那一刻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被一个成熟老练的姐姐教导一样。她帮我看清了事实,也让我发现了自己的傻气。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她说话太夸张,不喜欢听,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懂得确实比我们多,在各方面也都很照顾我们。
比如像我这样没车子又不怎么敢骑车的“弱势群体”,大多情况下都是被阿阳载着玩转牛城的大街小巷;比如在一起打闹时她从来不会下狠手,永远只是轻轻地拍一下;比如需要打印的作业每次都是她在家里用电脑整理好帮我们去打印店打印。
“女神经阿冰”是那种,第一眼看是女神,处久了会发现原来是女神经的那种人。大一进宿舍我见到的第一个室友就是她,一头漂亮的短发,大大的眼睛,说话声音永远那么绵那么柔。那时候给我的感觉就是女神啊。
可是熟悉了之后才知道,我只是被她的外表欺骗了。外人眼里的“女神”,私底下只是个“女神经”。和她同为上铺的日子,最怕她发神经,发起嗲来冷得让人发怵。
神经冰最厉害之处,是她的女儿身汉子心。我是姐妹们里力气最弱的,而冰冰恰恰是宿舍里的大力士。我们总是笑她,一个冰冰,顶仨汉子。每次需要搬东西,带冰冰一个就足够。打水时,有时候觉得爬楼梯太累,开一句玩笑让冰冰帮着拎。于是,汉子形象立马现身,一个人拎三个人的壶,蹭蹭蹭上六楼不费劲,走得比我们还快。
阿飞是我提起来就忍不住想笑的一个姑娘。我俩永远是,不在一块想念,在一起吵架的那种。前几天厚脸皮的跟我说羡慕我有她这么好朋友的那位,就是她。
喜欢和阿飞在一起的日子,她是白痴,我是笨蛋,凑到一块,正好。
她知道我身体不好会给我做好吃的;知道我缺心眼会耳提面命的给我讲道理;知道我胆小会不放心我一个人睡。她总是嘴上骂我嘲笑我骗我,可我知道,她对我好着呢。
天天跟我说减肥却路过小吃街走不动道的是她;发起神经来跟我说一些没头没脑的话的是她;嚷嚷着以后跟我做邻居老了一起拄着拐杖遛弯的也是她。
前几天总是打电话催我去吃散伙饭,我不乐意去。我不喜欢称之为“散伙饭”,因为现在说散伙还太早,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长。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长长的未知,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谁说我们毕业就不再见,这一刻的分离是为了下一刻的团聚。不是吗?
我们还年轻,未知的路上,总会遇见预料不到的惊喜。不必说再见,因为未来必会再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