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着网络上关于电影《亲爱的》原型故事人物孙海洋儿子找回的热搜,铺天盖地都是。
我瞅了瞅身边同样也是在那个地方长大的某人,问了一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你是捡来的,你会回到你亲生爸妈那儿吗?”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说了一句:“看情况吧。”
是吧,这就是一个难题,难度不亚于“我和你妈掉水里了,你救谁?”
人是感情的动物,撇开买卖关系,先不论犯罪事实,被拐卖的孩子,多年后寻回,到底该怎么选,是保持现状不变,还是回到“陌生”的父母身边?
是成全亲生父母的渴望,改变现状,重新开始,还是考虑自己眼前的安稳?
这个难题,没有答案,但小兮又似乎在一些人和事上面,看到了答案。
01、孙卓的犹豫,恰恰证明了他没有回头的勇气
若非借着《亲爱的》,孙海洋儿子找回这事,不至于连着几天挂在热搜上,孙海洋和儿子孙卓之间的一举一动,也不会被赤果果地摆到台面上来。
2007年,年仅4岁,懵懵懂懂的孙卓,被一位吴姓的保安以玩具和糖果诱引,带离了孙海洋夫妻身边。
“他丢一块,小孩就捡起来,就这样一块一块拿糖果把小孩哄走的。”
之后,便是孙海洋长达14年的寻子路。
为了他,孙海洋自学拼音,一日复一日地在网络上更新寻亲日记,到处张贴寻子宣传单,不放过任何一个打来的电话,在全国各地,风霜雨雪地奔走,悬赏金从5万,到10万,再到20万,那是当年孙海洋的全部身家。
奔着这个,孙海洋没等来消息,倒等来了不少骗子的电话。
可即便是骗子来电,他也高兴。
因为他更害怕,手机安安静静的,没有人打来。
在那种希望跟失望交织的瞬间里,谁能想到孙海洋承受了多大的苦?
《亲爱的》里,张译饰演的那位父亲演绎的正是孙海洋的故事。
电影中,有一幕是饰演张译妻子的人物怀孕了,结伴寻子的父母们纷纷祝福他,可他却躲到一边偷偷地哭。
不管妻子后面再生一个两个还是多少个,他们终究不是走丢的那个,取代不了失去的那个,现实里的孙海洋,何尝不是这种想法。
在孙海洋不知道的地方,孙卓享受着来自“养父母”和“姐姐”过度的宠爱,即便身边时不时会出现一些质疑他身世的声音,但孙卓压根没放在心上。
“近乎于溺爱,我想要什么就给什么。”
猝不及防的真相,打的他措手不及,以至于当警察找上他的时候,他是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相信的状态。
在孙海洋这里,没有挣扎,他一开始就表明了态度,还是想留在养父母身边。
“我知道亲生父母找我这么多年很辛苦,我也很感谢他们,但两边都是父母。养父母养了我十几年,对我这样才活了十几年的人来说,这几年的感情就是全部。”
确实,对于一个只有18岁,却享受了“养父母”一家子14年百依百顺的宠爱的孩子来说,这样的选择,并不意外。
可当孙海洋小心翼翼地接近,渴望他回到身边,却又不敢强迫他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也明白,这事很残忍。
“比较愧疚,但应该不会留在亲生父母身边。”
孙卓的选择,意味着孙海洋的第二次失去,而这一次失去的痛,是孙卓造成的。
即便如今孙卓改口表示还要再想想,两边商量商量,再考虑考虑。
可是,考虑什么呢?
养母声称不知道他是拐来的,而是离异弃养的夫妻不要的,他在山东长大,却把户籍上到了黑龙江某市,他明明是4岁被抱走的,养父母给上户口却愣是将他的年纪改小了2岁……
很明显,他们在掩盖孙卓的真实身份,掩盖某些事实,而且,没有悔改之心。
孙卓预想中的,两边都是父母,以后有时间两边串串门,见一见,可再看他养父母的态度和做法。
我们就知道,这想法,美好的让人不敢去戳穿他的天真幻想。
孙卓知道孙海洋为他付出了多少吗?他知道自己失去了多少吗?他才18岁,就已经没有回到父母身边,从头开始的勇气了吗?
02、郭新振无视郭刚堂为他弯过的腰
前一阵子,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也找回了儿子郭新振,借助于电影和明星效应,这件事同样在热搜上挂了好几天。
郭新振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的举动,至今仍让人意难平。
“养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不好,需要自己的照顾,自己在这个城市工作也很稳定,不想换地方生活。”
于是,我们都明白了,“养父母年纪大”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在那个城市很稳定,没有改变现状的打算,更没有改变现状的勇气。
所以,在改变和维持现状之间,他下意识地无视了郭刚堂为他弯过的腰,吃过的苦,跪过的人,掉过的眼泪……
甚至,为了让那些“理由”合情合理化,也为了让自己以后的现状好一点,他甚至回避了“人口买卖”的事实。
将没有合法收养手续的“养育之恩”摆到了台面上,潜台词就是在告诉所有人,他的内心深处,早就有了选择。
那一刻,我为郭刚堂那20多年的寻子路不值。
郭新振是1997年被拐走的,走丢之前,他的父亲郭刚堂那那边乡里的有为青年,可他的走丢,彻底撕裂了郭刚堂的人生。
接下来的几十年,郭刚堂只为“找回儿子”而活。
而郭新振找回的时候,他已经是27岁的青年,是一所编制内的老师,“养父母”和两位姐姐给他买了房,买了车,一家子对他都不错。
20多年的感情,他难以割舍,我们可以理解,但很难体谅,他有意无意对买家的维护。
在他说出“养父母”三个字的时候,已经回避了那一家子的犯罪事实,在他说出要照顾那对夫妇的时候,等于是在逼着郭刚堂别追究他们的责任。
27岁的男人,基本的是非观在这个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事沸沸扬扬的报道,我不相信,他没去了解过自己走失的24年里,郭刚堂为他付出了多少,他的生母,他的弟弟,为他牺牲了什么。
刚走丢那天,为了找他,郭刚堂直挺挺地给乡亲们下跪,哭着磕头求助。
“这是在求人啊,为了孩子,我也实在是想不到其他招了”。
为了找他,郭刚堂走遍了全国31个省,骑行了40多万公里,报废了10多辆摩托车,睡过桥洞,遇到过抢劫,打听人贩子消息被追打,忍下了所有的挑衅和嘲讽。
2011年,郭刚堂接到消息,山东沂蒙有个孩子各方面特征都跟郭新振极其相符,然而,DNA结果却证明他们不是父子。
可即便如此,郭刚堂夫妻还是去见了那个孩子:“咱明天还是去趟吧……万一DNA弄错了呢?”
可见到以后呢?
郭刚堂被那个孩子满含恨意地一把推倒在地,郭刚堂清醒了,却又在临走前,拉着妻子给那孩子的养父母下跪,感谢她没有把孩子养死。
“也许其中有一个就是我家郭新振,所以我跪了。”
“你们让我像正常人一样说话,可是看看我的生活,我能够正常吗?”
从儿子走失的那天开始,郭刚堂就没法像个正常人说话,像个正常人生活了,不仅是他,就连他的小儿子,他的妻子,都笼罩在“失去”的痛苦里。
“为什么偏偏是我的儿子丢了,他是不是还活着”。
找了24年,郭刚堂当然不是只想确定儿子是不是还活着,他想要儿子回家,可找到之后,他的儿子心底的家,已经不是这个家了。
郭刚堂有怨,有恨,可面对着一心只想留在“养父母家”的儿子,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不追究”“当亲戚来往”,“时不时还能看一看”。
没法想象,他心里得多痛,得多卑微,才能把剥夺了他一生的凶手当亲人,把抢了他儿子的人当亲戚。
如果说,第一次的失去,是人贩子和买家造成的,那么这第二次的失去,便是郭新振造成的,可他的选择,也算是人之常情,毕竟24年的相处不是假的。
03、符建涛回到生母身边,却不忘“养父母”的恩情
大多的网友,其实还是倾向于让走丢的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成全亲生父母这么多年来的苦,抹平他们这么多年失去的痛的。
可现实,终究没有我们想象的理想化,孙卓的选择,就是这个道理。
要求一个18岁的孩子做出符合成年人期待的选择,是不是有点难了?其实也不是,其实还得分人。
比孙卓早一步找回来的孩子,符建涛,就给我们交出了一份很高情商的答案。
2007年,就在孙卓被拐走后不久,同住在附近的符建涛,也不见了。
他被同一个人贩子吴某送到了山东某个村落充当他二哥的孩子,陪着“奶奶”长大,成了一位留守儿童。
被拐前,符建涛和他的妈妈(彭冬英)曾经在看到孙卓的寻人启事后,有过小小的讨论:“奶奶找孩子多可怜啊,你们一定不要乱跑,当时我小儿子(符建涛)还说不怕,我会打110。”
可他还是被拐走了。
他记得自己家在二楼,小区里有个小花坛,知道一个外来保安叔叔喜欢带着小黄狗逗他,记得保安叔叔扛着他跨过围栏,记得自己在公交车上哇哇大哭,以为自己被卖了。
他记得妈妈带他和哥哥去动物园,跟蟒蛇亲密接触,记得初见养父母时,他们跟自己父母的不同,他记得自己叫涛涛,所以坚持有两个名字。
他始终怀疑自己的身世,所以会在验血时确认自己的血型跟父母不符,甚至下定决心长大后能赚钱了,再找父母。
如今,符建涛透过DNA,确认了自己跟彭冬英的亲子关系,主动联系了他们认亲。
没法体验他们的痛,至少他能减少对他们的第二次伤害,这是符建涛的想法,所以他选择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
“我的失踪,对亲生父母打击太大了,这些年他们为了找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如果我继续留在这边,对他们又是一次打击。”
但养父母的14年养育之恩,他也记着,所以在两难之际尝试着劝父母给已经被拘留的“养父母”出具谅解书。
在他们不愿谅解时,也没有过多为难,明白了他们的痛,他一心想的是弥补这么多年来的亏欠,尽全力爱每一个爱自己的人。
所以他想着考这边的大学,尽量离自己的父母近一点,甚至会在彭冬英生日的时候,给她发信息:“14年简单的言语无法形容你的痛苦,感谢你做我的妈妈,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与福气……愿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未来我陪你夕阳漫步。”
很暖心的结果,也是很多被拐孩子回家后可以做的选择,可真正能够做到符建涛这样的,少之又少。
很多孩子本末倒置地留在“养父母”身边,二次伤害生父生母以后,却又给他们希望,表示以后可以“串门”“走亲戚”,在某种角度看,挺白眼狼的。
既然都是串门,为什么不能回到生父生母身边,偶尔去“养父母”家串门?
结尾
有网友说: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家庭,会失去两次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是找到时。
站在我的立场上,虽然我同情那些被重男轻女思想腐蚀了内心,一心买个儿子传承香火,养老送终的那些人,也可以理解那些被找回来的孩子,选择“养父母”的原因。
毕竟,不论是感情的深度,还是维持人生的安稳现状需求,选择“养父母”都不算过分,即便有“纵容”犯罪之嫌。
但是,我更心疼那些放下了自己的人生,用10年、20年乃至30年去寻找孩子的父母,他们何其无辜,要承受“两次”失去孩子的痛?
而那些找回来的孩子,如果连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从头开始的勇气都没有,那么,相认不相认的,又有多大意义?
养父母和生父母,应该怎么选?这个难题,不是没有答案,只不过没有能让大家都满意的答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