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3 庚子年六月十四 周一
(十)
任律师见焦明东态度真诚,也信赖自己,便把已经掌握到的证据和对案件的看法简明扼要的和盘托出,包括认为所谓借款本质上就是一种赠与和主动支付医疗费及康复费用亦是一种无偿资助行为,且此前双方的行为已经在触犯刑律,即重婚犯罪等等。他在说话的过程中,明显感觉到焦明东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几次三番想打断自己,但他还是坚持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部说完,这才示意焦明东:有什么不认可或是反驳的意见,可以直言不讳的讲出来,他洗耳恭听。
焦明东面色铁青,看得出,他在极力压抑着内心即将涌出的不满和愤怒。刚才插话时感觉浑身是嘴,现在却不知该说什么。他突然觉得任大律师毕竟是许燕的代理人,此前所说的公正公平全是骗人的鬼话,分明一屁股坐在了许燕一边,完完全全是替她说话,偏袒于她。自己好像一点都不占理,而且是一个大坏蛋。既然任律师是这样的看法,自己还有什么可说的。干脆啥也不说了,伺机离开算了。
任律师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一边宽慰他,一边柔声细语的说:“我知道你未必认可我说的,甚至非常反感。但我必须把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不藏不掖的告诉你,让你有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不是信任你,不是想帮助你,你想我会提前告诉你吗?你会有所准备吗?”
焦明东仔细听着,觉得这话是有点道理。这跟打仗一样,提前知道了被告的应对策略,早作防备肯定有好处,否则自己还以为稳操胜券的官司要是输的一败涂地,那就把人丢大了。本来是借此讨回部分经济损失、捎带着出口恶气、羞辱许燕夫妻一下。如果官司输了,啥目的都达不到,那怎么能行!
但他心里还是不服,对任律师所分析的那笔两万元借款,开始性质的确是借款,但在许燕主动归还后,自己又一次转给许燕性质却变成了赠与怎么也想不通。这和第一次借钱给许燕方式一样,同样都没让打借条,为什么性质就不一样呢?
任律师进一步解释说:你第一次通过微信给许燕转款两万元时,既没明说借给她,也没说给(赠与)她,但许燕在微信里主动说算她借你的,并承诺还本付息,你虽不置可否,但整个聊天记录和许燕后来主动归还借款的行为,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明这笔款项即便没有借据和借款合同,但性质仍就是借款。这个是毫无疑义的,你之所以没有借据,还能在法院顺利立案就是这个原因,你明白吗?
焦明东点头同意,任律师说的是事实,和那天自己在律所咨询的那个年轻女律师说的完全一样。这个他认可,所以才打这个官司的呀!后面还是这两万元,通过支付宝又转给了许燕,怎么就成赠与性质呢?
任律师不得不重复一遍:这一次你转款给人家,人家并没有及时收款,二十四小时后又退回到你的账户里,是不是事实?这期间你们微信都聊了些什么?她答应过你算借款吗?承诺还本付息了吗?你如果没删微信记录,自己可以再仔细看看。而且,是你第二天又主动把两万元转给许燕,她过了近十个小时之后才收了这笔转款。在这十个小时里面,你和她都说了些什么?是怎么劝她收钱的,你还记得不?这个你也仔细回想一下,许燕当时是不是在住医院,你在微信里都说了些什么?我不勉强你回答我,你回家后弄清楚了再掂量我的认识对不对。至于许燕在医院打胎引产时你转的那六千元,就不要再主张了。除非你认为她当时怀的根本不是你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