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为剧中主角最后慷慨激昂的发言泪流满面时,却在某平台下方看到“一部影片居然需要主角大段的陈述来凸显主题。”等诸如此类的评论。
看来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说法毫不夸张。
在我心中满分的作品受到如此质疑,有对自己的怀疑,也有对别人的质疑。
突然想起罗翔老师在这部影片放映后写了一篇文,专业人士对涉及到专业领域影片的评价,自然是客观公正。
不仅如此,我还特意去查了这条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却没有重视过的刑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看到这里,我突然明白了影片中律师韩明在车上为公交司机放大镜似的科普录像中哪一段属于正当防卫,哪一段属于互殴或者防卫过当的必要性。
影片用三个故事阐释了刑法第二十条中的正当防卫。同时,也用几个家庭围绕这些事件发生后生活的天翻地覆来向社会,向所有人发出的那一声振聋发聩的灵魂一问:从来如此便对吗?
答案是当然不对。
正如片中女法官所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所以,即便要用一人之力撬动千斤之重,即便找出所有办结完成的案子都是“即便如此”,也要向“即便如此”说不,改正错误,拯救整个水源。
公交车司机为了帮助公交车上被咸猪手的女性勇敢出手,结果热心搭救最后被定性为互殴被捕入狱,丢了工作。
出狱后为了证明自己所做事情是对的,在女儿的鼓励下一次次上访,结果均以失败告终,最终因车祸死在了上访的路上。
因勇敢为弱者挺身而出,而被判为坏人,不仅坐牢入狱,还家破人亡。
这样的热心应该有?还是不应该有?
用影片中的一句话:被打了为什么不能还手,见义勇为有什么错?
转校新生为了帮助被霸凌的同学勇敢出手,以一敌众,最后因失手打断了霸凌者鼻梁骨被对方身为学校主任的父亲报警,若不撤案,便留了案底,这个孩子的一生就被毁了。
一辈子很长,因为热心帮助别人不仅未被表扬,还成了“坏人”,这样的好人做还是做?
如果正义都是一种罪,那么还会有人路见不平吗?
最后一件,因给家人治病借了高利贷,追债者长期多次把欠债人像狗一样拴在院子中,强奸欠债人妻子,并逼其签离婚协议,欠债人为了保护家人在追债人取刀时拿剪刀捅向追债人,并最终使其死亡。
当对方恶意欺辱自己家人,保护还是不保护?
“被反复折磨、欺辱,面临重大人身安全,为什么不能勇敢反抗?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这件案子就应该如此了结时,有一个人不愿意放弃。剧中饰演案子主理人的吕玲玲,一个性格非常强势的女人。
也许是因为性格所在,初恋男友的孩子都已经上初中了她依旧是单身。在针对此案件开会时未等上级点名便陈述自己的观点被点名批评,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追求者。
她用自己的一腔孤勇保护着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为了推翻“从来如此”的案件结论将自己主办人的身份让出,让处事圆滑但坚守初心的初恋男友韩明担任。
我忘不了她含泪为受害人辩护时的样子,是她让在生活面前逐步妥协的韩明又重新找回了初心和坚守。
有人评论说为什么要让给韩明?女性不可以吗?
女性可以。
可当她用自己的尖锐捍卫初心和坚守,为别人的人生亮出自己尖利的矛时,我想她明白结果需要一个让大家更加舒适的人去画上句号。
她的妥协是为了捍卫正义而妥协。
影片中说: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当把具体事件放在人群之中,除了客观的白纸黑字规定,法律在更多情况下也需要有人味儿。如果法律违背了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那法将失去它存在的意义。
这部电影让我最感动的地方在于它是对普通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有人跌倒了扶还是不扶?扶了有被讹诈的风险,不扶违背个人内心最朴素的善良。
突然想起中学生下公交看到坐在地上的老奶奶,好心扶起后却被讹诈为肇事者。家属更是放言没有几万元就不会了结。幸好最后找到了监控还了中学生一个公道。如果没有监控,除了金钱上的损失,对这个学生的心理将会造成多大的阴影?不敢想象。如果这样的好人得不到善待,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要为居心叵测者承担代价。
退一万步,谁愿意在平常日子的放学路上突然摊上这么一件事,又麻烦又浪费时间,还要遭受舆论的压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不好吗?
在路上遇到有人被欺负帮还是不帮?帮了很大可能会起冲突,人在局中时事情的发展是不可预测的,就像罗翔老师所言,人不是人工智能,做不到那么冷静。人之所以为人,是人有自己鲜明的个人情感和情绪,有个人情绪就会围绕情绪衍生出各种问题,但结果有可能会遇到如影片中一样的情况,坐牢、丢工作,前途被毁甚至家破人亡。
帮人竟然会有这么大的代价?明哲保身不好吗?只是不多管闲事而已,我想当善良之心,善意之举被蒙尘之后,谁都可以做到漠不关心。
可社会不该是居心叵测之人的社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也绝不会向不法低头。
正如影片中所说: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
像影片中的公交司机,像霸凌者勇敢出手的中学生,像欺辱自己家人反抗的人。像吕玲玲一样看起来很蠢但依然坚持初心的案件审理人,像韩明为生活而妥协,却在需要时依然可以勇于发声的人。
他们因为做正确的事情付出了代价,但法律最终还是给予了他们公正。
像主人公在最后的陈述中所说: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法律是让坏人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我的感动之处在于,这部影片在给像我这样平常不怎么关注法律条文的人普法的同时,它更告诉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法永远是带着人民期待的公正之法,请勇敢做正确之事,做善良之人。
这是张导的大情怀所在。
从来如此便对么?
不对!
哪怕以一人之躯撬动千斤之力,也要敢于说不。
这是鲁迅先生振聋发聩之问,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