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在路边看我的那个小子,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在乎。
我,李xx,高三生,18岁。
可能你认为高三一定是个兵荒马乱,灰头土脸的时期,那你就错了,不对,是在我身上错了。18岁的我,只是很酷。学习?四百来分吧,二本。长相?一般般吧,清纯带着骚气。家庭?一般般小康之家吧。
讲真的,我丝毫不在意一年后我走进的校园会是211还是无名大学,我也不在乎班里的那几个男孩对我是不是有意思,也不在乎在老师面前装个乖乖女。我只是比较喜欢自在,比起粉嫩嫩的泡泡袖我还是喜欢炫酷的皮衣,当然,一定要配一双马丁靴,真皮的。
直白的告诉你我除了语文哪科都不好,可你也完全想不到我的语文平均成绩130以上,这有什么办法呐,说这话我是得瑟的。我更不在乎毕业以后是否能找到工作,我发表的文章比我数学测试成绩都多。
所以嘛,这时候就要耍酷了。嘿,那小子,怎么还在看。
是在看我的四个耳钉还是在看脚踝上的小纹身,我的牛仔裤确实挺特别,除了洞没别的,可是我真不冷。也许你眼神也不错,正在看我的几缕银发,是的,那不是少白头。
可你最好不要看了,因为我的心情不太好,听说我喜欢的球队输了?你没看到我嘴里的泡泡吹的越来越大吗,还是没看到我墨镜下不屑的眼神。
哎,其实我也不想这么酷的,可谁让我今年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