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
从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再到把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部,机构的改革变,彰显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党的二十大在擘画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时,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本次机构改革,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把过去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职能全部划归农业农村部,未来农业农村部就能够根据中央的顶层设计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落实相关的政策,作出统筹的安排。此外,把科技部涉及农业农村的一些相关的科技职能划拨给农业农村部,这样科技部将有更多精力来聚焦基础科技和重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职能,而农业农村部的职责范围将更广、力量更强,更加有利于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更加有利于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更加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2023年我国将进入“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这个重要历史交汇点,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