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平安里
1.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我觉得这是中国人最好的写照。
看到望京酒店发生的女性遇袭却无人阻止的事件新闻,我想到了鲁迅曾经描写过的一个场景:一群中国人嬉笑着围观中国人被日本人砍头。这幅画面,和望京酒店的视频画面,是何其的相似。只要火烧不到自己的房子,那么不管火烧到了谁的房子,都和我没关系。
所幸的是,该女性被路过的女房客和服务生救下。但若有一丝迟疑,亦或该女子并没有如此明智的求救(大声呼喊、强硬的反应、打电话报警、保持理智),事情的后果尚不可知。
2.
这件遇袭事件中,员工和酒店的起初不作为,原因是什么?“我们都以为这是小两口吵架。”
想起几年前网上曾经传过这么一起遇袭事件:两男子在地铁劫持陌生女乘客,女乘客大声呼喊,而两男子却假装成该女子的丈夫与朋友,并制造出“家庭夫妻闹矛盾”的假象。旁边的路人甚至还劝该女子:有什么事情回家慢慢解决吧。同样也比较幸运的是,这位女子的朋友正好赶到现场,于是才躲过一劫。如果没有这么幸运呢?
反问一句:就算真的这两人是夫妻,在地铁上已经发生暴力劫持,难得就有理由袖手旁观?只是因为他们是两口子?谁规定了两口子生活就可以漠视女权和法律?对女性拳打脚踢?那些关于禁止家暴的法律法规都不存在???
《十二公民》中的3号陪审员(韩童生饰),典型的家庭施暴者。不过这次不是夫妻,而是父子。影片中,多次扬言:我的儿子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我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儿子是我的,我家的事儿你管得着吗?!父为子纲,我说什么他就得做什么!
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么愚蠢又法盲的想法,却在中国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天然正义。只是因为这是家事。
其实对于夫妻小两口和老子打小子这种事情,我们之所以会选择袖手旁观,就是因为那是别人家的事儿。那是怎样?那意味着只要是发生在“人家家里的事儿”,就能任其自由?杀剐随意?
3 .
上面我举例的两个例子和望京酒店的袭击事件,他们都披上了一层伪装的外衣——我们自己的家事。我觉得起码就这件事情来说,不是说法律不健全,反而我们无视了法律。法律犹在,却敌不过我们心里腐朽的伦理纲常——家事旁人莫插手,尽管已触犯法律。
我不能够明白为什么家事能够成为违法的理由?而更不能理解的是,作为旁观者更是一种:别人家自己的事我们少管、人家小两口自己的事情咱们管不着。难得只是因为是家事,所以可以忽视法律?
我觉得这种人是最可憎的。不仅自己不会上前施救,并且以一种“我这是为你好”的措辞来劝诫身旁的人不要上前施救。如果是你的子女正在被施暴呢?无论施暴者是您子女的伴侣、或者是伪装成伴侣的人,你都希望“这是我们家自己的事,我们自己解决”,请围观的人冷眼旁观?
这样的社会现象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件事能够左右和改变的。它恰恰是极度复杂的社会环境造就的,也只有更加复杂的制度设计才能解决。而不巧的是,这两样东西,解决难度最大、解决时间最漫长。
所以,我只是希望。任何“我们自己的家事”都不能成为放纵暴力和无视法律的理由。任何名义的爱和家庭都只能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