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超然解析]

          作为人,可以从看得见的地方入门,来寻求道。比如说大地的厚德载物,然后再践行天的自强不息,从而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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