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天生带有权威轻蔑症,不幸的是,我恰好属于这一类人,也就是因为这个,我在莫言获诺奖将近两三年后才半信半疑地读他的作品。
高三之前我是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个人的,所以不读他。获了诺奖,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有个莫言很牛逼,我就更不读他了,世人都读你的书了,我就是不当跟风狗。当然,还有个原因,虽然未曾提笔写过只言半语,仍我自认为是个文人,文人相轻嘛,这也合理。
事实证明我错了,人家能拿奖肯定是有原因的,你一个句子都写不通顺的人瞎较什么劲儿。
刚开始吸引我的,还是他起的书名,什么丰乳肥臀啊,四十一炮啊。莫言这老小子太坏了,他像是看穿了你似的起些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待你翻开书,又仿佛看到他不怀好意地坏笑,像是在说,傻小子,被忽悠了吧。让人哭笑不得,都被你看出来了,我还假正经个啥,接着往下读不就行了!
莫言在他的一篇文章中说过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一个作家作品里应该有一方土地作他的精神家园,的确,他把我未曾谋面的高密东北乡活灵活现的摆在了我的眼前,他的亲人他的父老,他们从这本书跳到那本书,他们活了又死了,就这么鲜活着。一个民族遭受的苦难,仅在这高密东北乡,便窥一斑而知全豹。
就人物刻画而言,虽然有时候被他这儿点一笔那写一句的文风糊弄得云里雾里,但我还是能想起 四十一炮 里那个嗜肉成命的肉孩儿,十三步里那对通体金毛,性欲旺盛的母女,红树林里以珍珠为命的女市长,天堂蒜薹之歌里的瞎子张扣。。。。。。这些人物一个个活跃在我脑子里。尤其是那个肉孩儿,我第一次馋肉吃就是看他比赛吃肉那个场景给馋的,他让我觉得原来肉这么好吃,我以前真是暴殄天物了。不得不说,莫言这人太有生活了。
食色性也,色在莫言的作品里占了很大一部分,连名字都起的黄里黄气的。让我一度认为放在以前他的这些书是绝对火不起来的,为什么,就因为他描写男女之事写的太引人入胜了,简直就是一段段黄段子,让人不得不定定心绪才能继续看下去,不然指不定哪天你就欲火焚身了,哈哈!他老说自己是也确实是农民的儿子,让我奇怪的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满脑子男盗女娼儿子来呢?
但话又说回来,都说了食色性也,吃和性的欲望支配着人的行为,你想吃山珍海味,娶貌若天仙的老婆,才有了往上爬的动力,一切正当不正当的行为也就出现了,莫言正是抓住了人最原始的本能,他的作品里那些人事才鲜活起来。
我不知道所谓魔幻现实主义是怎么回事儿,但从他那些近乎梦呓般的句子和穿插在现实中的梦境里窥见一二,在那些虚虚实实的场景里人们欢呼,喊叫,哭泣,奔走,骂娘,一切都显得那么真实,那么顺理成章,让人觉得这个时候人物要是不骂一句他妈的就是天理不容了。
化腐朽为神奇,一个比喻,一句平铺直叙的句子,却让人读来感触颇深。他写女人的手‘仿佛是刚从油锅里捞上来的猪蹄,又油又滑’。他写一个女人的处境‘昨天她还是个媳妇儿,今天就成了寡妇’。这些句子初读觉得平淡无奇,细细品味之后,又让人不禁拍手叫好,妙哉,妙哉!
司马迁一脸肃穆地告诉你,历史就是这样,鲁迅一脸正派地告诉你勇士就应如此,莫言呢,他似笑非笑的告诉你,生活本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