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
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王在灵沼,于牣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自译:
孟子拜见梁惠王。梁惠王站在池沼边上,顾盼欣赏着鸿雁、麋鹿等野兽,问道:“贤者也会以此为快乐吗?”
孟子回答道:“作为贤者之后才能以此为乐,不贤者即使有这样的池沼,也不会快乐的。《诗》上讲:‘规划修灵台,经营又安排。百姓努力做,几天建起来。工程本不急,大家起劲盖。王在灵囿,母鹿伏草丛,白鸟羽洁丰。王在灵沼,唉呀呀满池鱼儿欢欢跃!’”周文王用人民的力量修建高台池沼。但是人民为此而欢欣快乐,叫那高台做‘灵台’,叫那池沼做‘灵沼’,为里面有麋鹿、鱼鳖而开心。古时的君主与民同乐,所以才真正以池沼中的百兽为快乐。商汤发誓说:‘你这太阳,什么时候灭亡?我宁可跟你一起下葬!’人民想和君主同归于尽,即使有高台、池沼、鸟兽,难道还能独自快乐吗?
见解:
这里有很知名的典故——“与民同乐”——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也曾化用。
在这里,可以看到孟子如何认识君主的“乐”:
不“与民同乐”,君主就不会真正的快乐。需要提醒的是:在那个时代,君主的大多数享乐之事,都需要人民的辛苦付出。“与民同乐”的根源和道理,就在于这——君主享受的,不是他自己劳动出来的,而是从人民那索取来的;并且,享受之事也并非像自己的媳妇那样,不可与人一起享用。这样看来,一个君主,如果不与民同乐,和拦路的劫匪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样的欢乐,于心又怎么会踏实呢?就算麻木至极,不以此为耻,人民之间还有像商汤那样的人想与这君主同归于尽!如此看来,不与民同乐,不会真正的快乐。
不贤的君主,不会懂得“与民同乐”的道理所在、意义所在。他往往会认为,人民为自己流汗流血,无论如何都是理所当然的;更有甚者,认为人民应当以此为荣!同时,不贤者向来不懂得节制。人民不会敬服这样的君主,早晚会因为不堪忍受而除掉他,到那时又有什么快乐呢?往日的荒淫无度,也都追悔莫及了。认识到了“与民同乐”的道理所在、意义所在的,当然可以称得上是贤者;这也就是为什么孟子会告诉梁惠王: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
“与民同乐”的认知,实际上与“仁义礼知”也是相通的。仁者,爱惜人民、珍视人民的劳动成果;义者,羞于独占他人的劳动成果;礼者,不敢独受以万众之力汇聚起的景致;知者,明白劳动与享有的关系。因此,“仁义礼知”的贤者,自然要“与民同乐”。
这么说来,一定有人会问:那人民劳动的,就让人民享受就好了;君主,为什么要掺和进去呢?孟子说“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我们要考虑到:那个年代,民智未开,不懂得美好、高尚的休闲娱乐方式,需要有“先觉”者引导;君主引领大家修建本来人们想不到的一些设施,这是君主的作用所在,也是为何君主应当享受其乐。当然了,这是那个时代的局限性;在今天,相信我们的人民,自主发展此类设施的智慧一定是有的。
总得来说,孟子是反对且鄙视“不做出任何一份贡献就享有”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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