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守方有为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了一场意义深远的民主生活会。会上,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鲜明导向、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保持清正廉洁,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有为有守,缺一不可、失一则患。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党性修养好、党性坚强,遵守党纪就会更加自觉。”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既要主动担当作为、成就一番事业,也应坚守纪律底线、永葆清廉本色。若只讲有守、不讲有为,不贪不占也不干,懒政怠政不作为,只会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伤害人民群众情感。危害更大的是只讲有为、不讲有守,贪腐腐败,这样不但污染党内政治生态,更贻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损害党和人民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活到老、学到老、修养到老。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滋养,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理想信念坚如磐石,对党赤胆忠诚,为党和人民事业忘我奉献。
有为有守,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党的纪律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需要守住党纪国法,但严守法纪并不意味着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纪律是组织运行的基石,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学习党纪既是履职尽责的前提,更是有为有守的基本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标尺,以人民为中心,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上,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尺,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民众关注的领域重点攻坚、靶向施策,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有为有守,平衡兼顾,突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就能抵御腐蚀、百毒难侵。”这话深刻阐明了纪律与反腐的关系。纪律是遏制腐败的重要防线。我国自古就有“廉洁之士必为英俊之选”的说法,将廉洁自律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新中国成立初期,毛主席提出了“德才兼优,有为有守”的选任干部标准,其中的有为有守,便是强调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责任感和纪律性。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守牢纪律底线,坚持德才兼备、对人民、对组织、对法纪始终保持着敬畏之心,守住小事小节、要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践行廉洁用权、公道正派的政治操守,为后一代树立好的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