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被诈骗转账致公司损失,损失谁来担?
小芳,某公司的财务,掌握着公司的核心财务密码,本应是公司资金安全的守护者。一日,办公座机的一个陌生电话打破了平静。对方自称银行工作人员,几句看似平常的提醒,让小芳放松了警惕,随后她竟添加其为 QQ 好友。紧接着,小芳被拉入一个名为 “某公司” 的 QQ 群,群里 4 人,其中 2 人备注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股东严某。
进入群后,“刘某” 和 “严某” 交谈工作,一切看似那么自然。然后,“刘某” 以有客户款需支付为由,催促小芳加急转账。小芳在未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就通过公司网银向案外人转账 10万元。直到接到真正刘某的电话,小芳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此刻,这个刑事案件陷入了侦办的漫长等待中。而公司这边,认为小芳的转账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要求其全部赔偿。那么小芳应当赔偿吗?资深律师刘江指出,本案特殊之处在于诈骗刑事案件 “尚未侦破”,民事案件却要 “先行赔偿”。一方面,小芳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过错确实达到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程度;另一方面,公司对员工履职管理监督不严,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自身也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可酌定小芳赔偿公司相关损失。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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