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赵永军,这是我的“每天写一篇”文章、为自己赋能的第135篇。
《论语子路篇第十一》第23篇: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是儒家所追求的一种兼收并容的很高的精神境界。"和"的观念产生很早,其含义由音乐之和,到人际关系之和,到国家政事之和,逐步深化。而第一个对"和"进行理论提升,使之成为事物之本和天地法则的人,是史伯。此人是西周末年的王朝太史伯阳父,亦称史伯。西周太史,掌管起草文告、策命诸侯、记录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等,为朝廷重臣。史伯是中国思想史、哲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家。
西周末年至春秋时期,有所谓“和同”之辨。“同”是简单的同一,“和”是众多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史伯的言论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译成现代汉语,大意是:“和”确能生成万物,“同”就不能增益,而只能止步不前。
史伯已经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和根本法则就是“和”,即二元乃至多元的对立统一。事物的不断生成,不断丰富,不断发展,也就是“和”的不断展现,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不断展现。史伯正是以“和”的思想为指导,给郑伯友分析王朝之弊的,指出周幽王的要害是“去和而取同”。史伯用大量的事实说明,周幽王抛弃光明正大,喜好鬼鬼祟祟和邪恶的谗言;讨厌贤明正直的忠臣,而亲近愚顽智昏和无知鄙陋的小人。断言不出三年周必亡。
二百多年后,齐国思想家、政治家晏婴对齐景公讲的和同之别(《左传·昭公二十年》),指出:“和如羹焉,”尖锐指出齐景公与梁丘据的关系是典型的君臣“阿同”:“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可以想见,晏婴是在看到相关记载之后接受了史伯的思想和观点。
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则又是晏子这一思想的延续。“和”是求和睦、和谐,但是怎样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呢?“不同”,对每个人都允许他个性的存在;对每个民族、每个人都允许其民族性、个性的存在,要相互理解,互相尊重,在相互理解、互相尊重的情况下达到兼收并容,达到和谐。如果要求大家都一样,你必须和我一样,我必须和你一样,抹杀个性,只会谁也不服谁,那势必形成对抗,而不会有真正的和谐。
中国儒家思想讲辩证,而且也讲得很深刻,只有真正的尊重、理解,求大同,存小异,才会有真正的和谐。互相尊重,既求大原则的相同,又允许差异的存在,就是君子的和而不同。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隋·王通(字仲淹,号文中子),朱熹注解——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
尹氏曰:“君子尚义,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
君子尚义,求大义上的相和,不求小利上的相同,所以君子有长久的朋友。和而不同的真谛其实就是遵循宇宙的规律,万物只有各得其所,各顺其性的时候世界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
音乐之和,人际关系之和,国家政事之和,世界国家之和,乃至人与自然之和,孔子之孙子思,糅合了孔子的中庸思想,作了更高的理论阐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
今之众多学者认为,“和”是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核心内容,非虚言也。身心和谐、家庭和谐,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小到个人、大到国际,这则论语都可作为一条法则。
一孔之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