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97年的一天,当年的男友,现在的老公知道我不仅没去过录像厅,也没去过卡拉OK厅后,非说哪天一定带我去那里看看。
一个周末的晚上,他带着两个同学,我们4个人一起去了卡拉OK厅。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样的环境,觉得太嘈杂了,可是看着大家都兴趣盎然的样子,我就不好扫大家的兴,就耐着性子坐着听他们唱歌。
不得不说的是,老公,他确实唱的很不错,不论哪首歌他都唱得有模有样,甚至连粤语歌都会唱,可惜我不会唱歌。
那个晚上,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
架不住他们的好说歹说,我唱了人生的第一首歌,《萍聚》。
我知道自己五音不全,唱歌还走调,我是打死也不唱歌的那种,但被迫无奈只好唱了。
但从那以后我还是没去卡拉OK厅,因为不会唱歌,更因为不喜欢那里。